監齋
齋醮科儀 |
修持 |
早晚功課 煉氣 雲遊參訪 齋戒 |
戒律 |
正一派戒律 全真派戒律 宮觀清規 |
符籙法術 |
符 籙 神咒 掐訣 步罡 變化之術 祈福禳災 考召 驅邪 治病 送瘟 術數 |
儀式 |
三籙齋名 羅天大醮 破獄燈儀 先天斛食濟煉幽科儀 煉度儀 關燈散花科儀 進表科儀 |
壇場設置 |
齋壇 醮壇 戒壇 萬法宗壇 |
道冠服飾 |
法器 |
木魚 令牌 如意 法印 法杖 法劍 笏 雲鐺 幡 磬 麈尾 鐘 鐃鈸 |
壇場執事 |
高功 都講 監齋 侍香 侍燈 侍經 |
神誕慶典 |
迎神出會 香期與廟會 |
由來
早期道教儀禮比較簡單,並無執事監齋之稱。南朝高道陸修靜編的《洞玄靈寶說光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中才有監齋之職。唐五代以後,監齋之稱在道教齋醮儀式中廣泛使用,直至今日,但其==職能==已經縮小。
職能
《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稱,監齋是「司察眾過,彈糾愆失,秉執科憲,隨事舉白,必使允當,不得隱溢」。唐五代的《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詳列監齋的職責有二,一是監督科儀的進行,「總握憲章,典領科禁,糾正壇職,振肅朝綱」;二是糾正行儀人的錯誤,「周密察非,從容授簡,有嚴有翼,毋濫毋墮」,繩糾愆違,「外能合禮,以全濟濟之儀;內不欺心,免抱忡忡之恨」。唐代道士朱法滿在《要修科儀戒律鈔》中引用《升玄經》列舉監齋秉執憲章的十項要求,其中除監督儀禮之進行外,還有監督供主和前來聽經者。隨時代之發展,內中大多已不適合今日施行。
參考資料
- 《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
- 《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
- 《要修科儀戒律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