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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符的形成较多地继承了巫符的成法,而箓的出现则突出地表现了道教开创者自己的智慧。

箓又称法箓、宝箓,是一种道教符书,被用作入道凭信与行法依据。道教理论认为箓由自然之气结成,由神人传授。《正一修真略仪》云:“神符宝箓,其出自然,故于元始赤明浩劫之初,浑茫之际,空中自结飞玄妙气,成龙篆之章,[1]乃元始神尊化灵应气然也。”箓的功能在于召役鬼神,“箓以检劾三界官属,御运元元;统握群品,鉴骘罪福,考明功过,善恶轻重,纪于简籍,校诫宣示之文;掌觉灵图,推定阳九百六天元劫数。又当诏令天地万灵,随功役使,分别仙品,众官吏兵,亿乘万骑,仙童玉女,列职主事,驱策给侍之数目。浩劫无穷,太上十方至真众圣,皆互禀师资,结盟受授,从俗登真,永保生道。”[2]故得其箓者,方能召唤箓上神吏兵将护卫身形,或役之施行道法。同时,它对受箓者也是一种约束,故云:“箓者,戒箓情性,止塞愆非,制断恶根,发生道业。从凡入圣,自始及终,先从戒箓,然后登真。”[3]

道箓的主体是神名及相应符、图、神像等,但各种道箓总是以入道者阁的盟誓开头,成为定格。譬如上清派的法箓中有一种《八威召龙箓》,首段文辞即是盟誓:

维某年某月朔某日,某州县某宫观受某法箓某岳真人姓名。恭诣上清大洞法师某君门下,拜受上清回车毕道玉清秘箓、大洞真经等,誓依玄科修行,救人接物。如违誓约,甘受实考,以身谢天地水三官,不敢怨恨。急急如太上玄科律令。

这种格式在其他道箓中都差不多。“恭诣上清大洞法师”云云,在其他道派中可改成该派宗坛或道首名号,如正一箓中常称“恭诣龙虎山嗣汉天师门下”,所设誓约则差不多,只是有些道箓中应守道戒和应具道行记载稍详。

在长期的演变中,形成了正一灵宝上清神宵清微净明等法箓,以作入道凭信和道阶标志。以箓作为传承凭信和施法依据的道派世称符箓派,各符箓道派的箓一般分为若干种,每一种箓在施行法术中具体功用不同。正一派的《星纲五斗箓》佩以踏罡步斗,《考召箓》以行考召鬼神之术。同时,法箓又是与道阶相对应的,如正一法箓原有二十四阶,神宵法箓有七阶。唐代道教从正一法箓,经三皇法箓、灵宝法箓依次递升,直到最高的上清法箓,总计一百二十阶,最为完备。元以后,神宵、清微等法箓渐并入龙虎山正一派,元、明时代又由龙虎山大真人总领茅山(上清)、阁皂山(灵宝)和龙虎山(正一)三山符箓,符箓派遂以正一道为代表,正一法箓也增至三十六种。迄今为止,法箓的授受仍是正一派宗教活动的大事,授箓时须举行重大仪式,受箓后的道士方有做法师的资格。

注释

  1. 一种符字,笔画曲折每成龙形。
  2. 《正一修正略仪》
  3. 《正一修正略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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