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職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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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職,道教的署職,指早期天師道職務晉升的任命制度。張陵天師道設立祭酒分領民戶,在道民分佈地區「立治署職」,作爲基本組織單位和宗教活動場所,也就是分佈各地的傳道教區。南朝初期的天師道,呈現組織混亂、科律廢馳的局面,劉宋道士陸修靜對天師道進行整頓改革。根據《陸先生道門科略》的記載,他恢復和健全了三張(張陵張衡張魯)時的「編戶著籍」和「三會」制度,他規定道官不得自行署職,以對道官進行認真的整頓,改變當時道官良莠不齊的情況,強調必須精察道民的功德以署職,授予道民與其道行相應的道職,「勿以人負官,勿以官負人」。他還取消此前道官世襲特權,實行以功德按級晉升的制度。《陸先生道門科略》說,本治道士應保舉天師子孫升遷署職,反對邪僻妖巫之經法。北魏寇謙之老君音誦誡經》也對北天師道的設治、署職、授籙、上章等進行了改革。署職在齋醮科儀中又指科儀的儀節,敦煌文書S.6841號《靈寶自然齋儀》第三十三至五十九就爲「署職」儀節。唐末五代高道杜光庭太上黃籙齋儀》卷五十三記載有唐代黃籙科儀署職的儀節,五代張若海玄壇刊誤論》〈論說戒署職品第三〉也有關於署職儀節的說明。

參考文獻

  1. 劉宋‧陸修靜:《陸先生道門科略》,《道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