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鍾馗和雄黃酒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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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傳統歲時風俗中,端五是個重要的節日。在這一節日中,有很濃厚的道教影響。

端五,又作端午,定在每年的五月初五。古代將數字依五行安排,五為中數,五月初五,一年中兩個五重迭,是中之又中,所以這一天也稱為天中節。十二天干標時間,午時正值日之正中,天中又可以午為代表,所以稱為端午或重午。在古人的觀念中,五月五日是毒日,當日生下的兒子長不大,或者長到門楣高時要克父母。所以要想辦法消滅其災。後來形成端五節,有龍舟競渡等習俗,有人認為是紀念愛國詩人屈原。其實,端五節的主要內涵是消除時毒,龍舟也是消除的一法,有學者如聞一多先生,認為其起源在古代南方越人的圖騰崇拜。端五的辟毒習俗至遲在漢代已經相當成熟,道教形成後,發揮了消災祛邪的專長,深入地進入端五習俗之中。比較重要的有這麼三項:天師符、雄黃酒和掛鍾馗。

掛天師符

這項習俗的形成很早,不過有一個演化的過程。據晉代高道葛洪的《抱朴子.內篇》說,五月五日佩赤靈符於身邊,可以辟兵(災),後世於端五以道符佩帶,便是其意。從佩符又發展出掛符。在明清時代的風俗中,挂天師符成了端五習俗中的通例。有些地方甚至在五月開頭就將它掛起來,六月初一才取下來。所以有人作詩說:「歲歲新符換舊符,羽流托業有門徒。筠箋勁達龍蛇氣,揮洒朱毫燦畫圖。」詩下自注說:「端陽節粘符於兩楹間,謂可驅邪降福。先數日,羽士朱書符訣,於素誦經之家遍送之。謂門徒,如貿易之有主顧也。」[1]當然天師符的名稱不一定真的指天師所畫的符,而只是以天師名義所畫的符,或在符上寫上「天師」二字以示權威。宋代風俗,尚有用艾草縛成騎虎天師像,掛在門上以辟毒的做法。

天師符之外,小戶人家又粘彩色桃印小符,身上掛彩絨裹綢線為五色符,都是從道教中引申而來。

雄黃酒

端五習俗中,常將雄黃調在酒中,讓大人小孩喝下以辟毒,餘下的酒漿灑在房子四角。據說這酒很是厲害,《白蛇傳》裡的白娘娘就是卻不過許仙的一再勸飲,喝下了此酒,在睡中顯出了原形。雄黃,原是道教煉丹中常用的藥材。它也是一味中藥,宋.寇宗奭編《圖經衍義本草》卷三中列「玉石部中品」。說它有殺精物惡鬼邪氣百蟲毒,勝五兵等功效。但它是有毒的。在道教的服食方中,服雄黃的方法有多種,其中一種是泡酒喝。此方葛洪《抱朴子.內篇》已經提到。《道藏》中又有京里先生《神仙服餌丹石行藥法》的〈神仙酒煉雄黃方〉,是以雄黃為主藥,酒為輔料。方後說,此藥服過之後,「腹中三蟲伏屍去,心開目明,使人有威武,入水辟蛟龍,入山辟虎狼,入軍辟五兵」。這種對雄黃酒的功效的肯定到了近乎迷信的地步,影響到民間,遂形成端五飲雄黃酒洒雄黃酒的習俗。

除雄黃外,某些地方也用朱砂酒。朱砂是煉丹的基本藥物,比起雄黃來更為重要,同時也是畫符的常用材料,朱砂酒的用法也是從道教裡來的。有的地方又在酒中放入切碎了的菖蒲,稱「泛菖蒲」。菖蒲也是道教常用來服食的藥材,認為其效可以辟蟲毒,去三屍,所以泛菖蒲也是道教影響於端五民俗的表現。

掛鍾馗

端五習俗中常見的一項內容是掛鍾馗。鍾馗是捉鬼的鍵將,其像經常被畫成虯須努目,猙獰可怕,腰掛寶劍,手則筋骨棱棱,或凌空欲攫,或雙手擘鬼欲啖。鍾馗的出現與唐朝玄宗皇帝有關。據宋代著名學者、科學家沈括《補筆談》說:「唐明皇(玄宗)於開元年間,講武驪山,回宮後得了瘧疾,一個多月都好不了。忽然在一天晚上夢見兩個鬼,一大一小。小鬼跛了一腳,瞎了一只眼,偷了楊貴妃的紫香袋和明皇的笛子,繞殿奔逃;大鬼戴帽子,袒露著兩臂,腳穿靴,抓住小鬼,挖出眼珠子,將它吃掉。皇上問大鬼:『你是甚麼人?』回答說:『臣下是鍾馗,來應武舉,不中,誓為陛下除天下妖孽。』明皇夢覺之后,病也好了。於是召畫工吳道子,讓他畫鍾馗像,印後分賜給各大臣。這樣,便形成了以鍾馗辟鬼的習俗。不過,經明清時許多學者的考証,鍾馗的信仰,可能很早,至遲在南北朝時便有人以鍾馗為名,足見其英武之名早已盛傳於民間。隋唐以後,鍾馗捉鬼鎮妖的說法在民間廣為流傳,《新五代史‧吳越世家》也有「歲除,畫工獻《鍾馗擊鬼圖》」的記載。因相信鍾馗能捉鬼,所以民間常常懸掛他的畫像在門上或家裡,以保家庭平安。民間多有以鍾馗捉鬼為題材的年畫,也正是基於此傳說。有人說「鍾馗」又寫作「終葵」,原是「椎」的切音,而椎,是古代用來打鬼的武器。如此說來,唐明皇時不過正式出現了鍾馗的形像,而且因皇帝的命令而風行全國,從此在中國人的民俗中生下根來。

這鍾馗的形象,自吳道子畫後,又有眾多的畫家涉足其事,所以呈現出紛紜多樣。據宋.郭若虛《圖畫見聞志》卷六說:

「往昔吳道子畫鍾馗,穿藍色衣服,一足穿靴,一眼瞎,腰插朝笏,頭戴巾,頭發蓬散,用左手捉鬼,右手挖其眼。筆跡遒勁有力,實在是繪畫中的絕品。有人得到後去獻給蜀皇帝,蜀皇甚愛惜珍重,常挂在臥室中。一天,召黃筌來觀賞,黃筌一見就稱讚叫絕。皇上對黃筌說:『這鍾馗如果是用拇指挖鬼目,那麼更顯示出有力,你試著替我改一改。』黃筌將畫請回自己家中,看了幾天也沒有看夠,於是另外用絹畫了一個用拇指挖鬼目的鍾馗,第二天和吳道子的畫一起獻上。皇上問他:『前頭是讓你改一下,為甚麼另外畫過?』黃筌回答說:『吳道子所畫的鍾馗,一身的氣力、眼神都灌注在第二指,不在拇指,因此臣下不敢改動。』現在我所畫的,雖然不怎麼合您之意,但一身的氣力,倒是都集中於拇指,所以敢另外畫一幅。」

[2]

從這一故事中可以知道,古代有多位畫鍾馗的名家,發揮著各自藝術才華,所畫的鍾馗也就千姿百態。不過從唐代傳下的鍾馗樣本,更因為其功能在於捉鬼、吃鬼,所以猙獰凶狠是其基本特色。然而他象貌雖惡,卻是一位善神,其凶惡是專門針對著惡鬼的。一般民間畫鍾馗都突出這一點,在鍾馗上方,添畫幾只蝙蝠由天而降,取「福從天降」之意。道門所製則常鈐上「道經師寶」的印璽,以增其威。又道門中已將鍾馗吸收進自己的神仙譜系,在畫符中有時也以之為簽押。

鍾馗原用作門神。因為民間傳說,他原中狀元,因為主試官一說是皇上-嫌他相貌醜陋,故而不取,他一怒之下撞死在後宰門,所以便請他做了後門門神。不過後世掛鍾馗多數集中在端午,成為端午習俗的一部分。

註釋

  1. 清.張春華《滬城歲事衢歌》
  2. 「昔吳道子畫鍾馗,衣藍衫,鞹(kuo4,以皮革包裹)一足,眇一目,腰笏巾首而蓬發,以左用捉鬼,以右手抉其鬼目。筆跡遒勁,實繪事之絕格也。有得之以獻蜀主者,蜀主甚愛重之,常掛臥內。一日召黃筌令觀之,筌一見稱其絕手。蜀主因謂筌曰:「此鍾馗若用拇指抉其目,則愈見有力,試為我改之。」筌遂請歸私室,數日看之不足,乃別張絹素畫一鍾馗,以拇指掐其鬼目,翌日並吳本一時獻上。蜀主問曰:「向令卿改,胡為別畫?」筌曰:「吳道子所畫鍾馗,一身之氣力,氣色眼貌,俱在第二指,不在拇指,以故不敢輒改也。臣今所畫,雖不適人,然一身之力,並在拇指,是敢別畫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