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职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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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职,道教的署职,指早期天师道职务晋升的任命制度。张陵天师道设立祭酒分领民户,在道民分布地区“立治署职”,作为基本组织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也就是分布各地的传道教区。南朝初期的天师道,呈现组织混乱、科律废驰的局面,刘宋道士陆修静对天师道进行整顿改革。根据《陆先生道门科略》的记载,他恢复和健全了三张(张陵张衡张鲁)时的“编户著籍”和“三会”制度,他规定道官不得自行署职,以对道官进行认真的整顿,改变当时道官良莠不齐的情况,强调必须精察道民的功德以署职,授予道民与其道行相应的道职,“勿以人负官,勿以官负人”。他还取消此前道官世袭特权,实行以功德按级晋升的制度。《陆先生道门科略》说,本治道士应保举天师子孙升迁署职,反对邪僻妖巫之经法。北魏寇谦之老君音诵诫经》也对北天师道的设治、署职、授箓、上章等进行了改革。署职在斋醮科仪中又指科仪的仪节,敦煌文书S.6841号《灵宝自然斋仪》第三十三至五十九就为“署职”仪节。唐末五代高道杜光庭太上黄箓斋仪》卷五十三记载有唐代黄箓科仪署职的仪节,五代张若海玄坛刊误论》〈论说戒署职品第三〉也有关于署职仪节的说明。

参考文献

  1. 刘宋‧陆修静:《陆先生道门科略》,《道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