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道教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Admin讨论 | 贡献2008年11月11日 (二) 23:30的版本 (新页面: == 清代統治者的態度 == 清代統治者對道教缺乏信仰和了解,為籠絡漢人,政治上也利用道教,但由於當時道教和民間秘密宗教、秘密會社的關...)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清代统治者的态度

清代统治者对道教缺乏信仰和了解,为笼络汉人,政治上也利用道教,但由于当时道教和民间秘密宗教、秘密会社的关系密切,故对道教严加防范,以防其“蛊惑愚众”。顺治要求正一道“不得惑乱愚民”,对全真道在北京的阐教活动予以支持。康熙认为长生久视于世道无补,求方药是愚蠢的,对正一道首领照例行封赐。雍正提倡三教各有所长,缺一不可,故对道教的功用也给予肯定,优礼天师后嗣及龙虎山道士娄近垣

从乾隆起,清廷对道教活动的限制日趋严格,道教的地位不断下降,组织发展基本停滞,教理教义毫无创新。乾隆将正一道的组织发展限制在龙虎山,禁止到其他地方传道授箓,又将正一真人的品秩由二品降至五品,道光时更下令停止正一真人上京朝觐,正一道与统治者的关系被隔绝。但正一道在民间,其活动还在进行,对民众生活的影响还是有的,并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中传播。

全真道的中兴

全真道在明代默默无闻,入清以后,全真龙门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为中兴本派进行了大量活动,使龙门派实力增加,出现中兴气象。王常月的阐教活动,不仅发展了为数不少的教徒,而且争取到了清室的庇佑和支持,并进一步扩大了全真道传播的地域范围,使龙门派扩展到南方,江浙、武当、四川都有龙门弟子的身影。

王常月以强化戒律来规范道徒行为,使之合乎统治者要求,又将内丹修炼与戒律结合起来,要徒众明心见性,以心性持戒,自觉守持戒律,从而“戒行精严”。经王常月中兴的全真龙门派,既符合清廷口味,又给一些明遗民提供了精神安抚,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王常月之后,全真龙门派进一步发展,在南北等广阔地域传播。在江浙,龙门弟子日益增多,又相继分衍出一些龙门支派,一派兴盛之景。许多文化素养较高的士大夫加入教门,成为中兴龙门的骨干,有些道士如龙门派第十一代宗师闵一得著述甚多,对道教思想作了阐发。江浙地区龙门派在发展中又逐渐与正一道相融合,透入到世俗日常生活中。在江西南昌西山,净明道的祖庭,龙门派支系也在传衍。在湖北武当山,龙门派的传播更为盛大,学道者百馀人,其中一些后来又先后去河南、山西、四川、陕西等地传衍龙门派。直到今日,全真龙门派仍是道教中势力较大的一派。

可以说,明清两代正一道和全真道的地位角色正好作了个转换,明代正一道较活跃,比较受统治者器重,到了清代则是全真道较兴旺,较受统治者青睐。而总的说来,道教在官方的地位走下坡路,在民间和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则仍在传衍,伴随著华人向海外的移民,台港及东南亚都能发现道教的踪迹。

参考资料

  1. 任继愈主编:《中国道教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第十六至十九章
  2. 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1995),第三卷第十章、第四卷第十一章。
  3. 牟锺鉴等:《道教通论--兼论道家学说》(济南:齐鲁书社,1991),中编,第551至582页,
  4. 李养正:《道教概说》(北京:中华书局,1989),页18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