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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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是道教約束自己的教徒(包括道士和一般信徒)之言論、行爲,防止道教徒違反教義思想、信仰生活和人際關係準則的規定。這些規定一般可以區分爲三類:一是戒,即約束道教徒的規定;二是律,即約束道教徒規定的條文;三是僅僅適用於宮觀中道士的清規。東漢《太平經》中有「不孝不可久生誡」,「貪財色災及胞中誡」等道誡,天師道有「老君想爾戒」。魏晉南北朝時期,有《女青鬼律》、《玄都律文》等的編寫。東晉葛洪抱朴子內篇》〈微旨〉說:觀看各種道戒,「無不雲欲求長生者,必欲積善立功」。唐代張萬福傳授三洞經誡法籙略說》,記載唐代道教已有十六種戒律。唐代朱法滿要修科儀戒律鈔》、北宋張君房雲笈七籤》都有眾多戒律的規定,如「老君二十七戒」、「老君三十六戒」和「老君說一百八十戒」等。明代第四十三代天師張宇初撰《道門十規》,從教義思想出發而對道教信仰生活的各方面提出了較爲完整的規戒。金代王重陽重陽立教十五論》,內容多與全真道規戒有關。明清時期,全真道又有《全真清規》,北京白雲觀也有清規二十三條。當代道教宮觀多訂立一些規章制度,以發揮道戒規范道士信仰生活和人際關係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張澤洪:〈全真道的傳戒儀式〉,《世界宗教文化》,200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