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生相剋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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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生相剋,五行學說的術語。「相」字本義為相互、交互,「生」字本義為產生、生長,「剋」字本義為克勝、克服,「相生相剋」則意謂作為萬物之基本元素的木、火、土、金、水可以相互產生和克制。五行學說認為,宇宙萬物的存在和變化乃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元素構成。西周末年,已有了樸素唯物主義觀點的「五材說」,如《國語》〈鄭語〉載:土與金、木、水、火相雜,而形成萬物。《左傳》又載:「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以此強調「五材」的相互聯繫。《尚書》〈洪範〉則載:「五行,水、火、木、金與土。水謂潤下,火謂炎上,木謂曲直,金謂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進一步把五行屬性抽象了出來。戰國晚期,人們提出了五行相勝(剋)相生的思想,且已把勝(剋)、生的次序固定下來,形成了事物之間相互關聯的模式,自發地體現了事物內部的結構關係及其整體把握的思想。所謂相生,是指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所謂相剋,是指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所謂相生相剋,在五行學說中被認為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五行相剋,指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五行相生,指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由於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剋的關係,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剋我」、「我剋」四個方面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