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天明鬼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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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天明鬼,「敬天」、「明鬼」是先秦時期墨子提出的思想。這裏所謂「敬天」的「天」,指「天帝」或「上帝」,乃是先秦時期中國古人所認爲的宇宙萬物之主宰。所謂「明鬼」,則是辯說鬼神有無。墨子名翟,宋人,是墨家學派的代表人物。《墨子》一書,則是墨家學派學說的總匯。《墨子》中的〈天志〉篇系統地提出了「敬天」的理論,而其中的〈明鬼〉篇則闡述了墨家關於鬼神有無的看法。今本《墨子‧天志上》提出三代聖王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欲以天之爲政於天子」,即宣揚天子的權力是上天賦予的,因此都注重祭祀上帝鬼神,敬天而希望求得天神福佑。今本《墨子‧明鬼下》提出鬼神能賞賢而罰暴的告誡,認爲對於人們的淫暴、寇亂、盜賊等行爲,「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罰必勝之」。如果人們懂得畏懼上天的誅罰,則可以達到天下大治的局面。墨子主張「尊天」、「明鬼」,認爲「天」是萬物的基準,是有意志的,全知全能的。萬物與人皆受治於「天」,「天」又視人類的善惡而予以賞罰。人君受「天」之命而行,故行政必須合天意,故「天」爲道德、政治之淵源。墨子又以爲:天下之亂,由於人民疑於鬼神之真實,疑於鬼神賞罰之力;假若人能信鬼神之力,則人將勉於善而懲於惡。

參考文獻

  1. 清‧孫詒讓撰,孫啟治點校:《墨子閑詁》(北京:中華書局,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