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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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指道教中學戒、持戒精深,並且善於處理以及解答有關戒律中的各種問題的法師。他們在道教十方叢林的開壇傳戒活動中負責向弟子解說戒律、傳授戒法,也稱作「傳戒本師」。據道經的記載,道教律師的選拔非常嚴格,須受過初真戒、中極戒、天仙戒後方能承擔本職,因此傳戒本師都必須是德高望重、戒行精嚴的法師。

參考文獻

  1.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詞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