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講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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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講,指運用轉(詠經)、梵唄(贊唄)、唱導等手法通俗地演講佛經,由六朝以來的齋講演變而成。這種講演通過雜說因緣比喻,使一般大眾更易理解佛教經論義理,從而達到了隨類化俗之目的。唐代俗講一般主要使用說唱體為話本,此話本稱作「變文」;有時在變文中還附有反映經中故事內容的圖畫,這叫「變相」。俗講有時也採用「講經文」為話本,此話本往往通過自編說唱文字以演繹經中義理。由於俗講主要采說唱體制,說中大多伴有唱,因此「變文」中往往注有「平」、「側」等字,以示唱時用平調、側調或斷調。唐代俗講也採用了一些民間傳說和歷史故事。後來,不僅俗講法師開演俗講,民間藝人也開始唱變文。變文的唱詞,一般是以七言為主而雜有三言;說詞則是散文白話,也有駢體文。宋真宗時(997—1021年),由於政治的原因,朝廷明令禁止僧人講唱變文,其後大量變文作品漸失。俗講於北宋雖被禁止,但由於俗講在佛教寺院和廣大民眾中影響甚大,所以禁而難止。一方面,俗講在寺院中還有所保留,據《佛祖統紀》卷三十九引《釋門正統》良渚之言,俗講至南宋理宗時(1225—1264年)還未盡絕。另一方面,俗講以另一種形態出現並繁榮於民間講說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