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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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中国古代用来称呼神仙或其他神异之人的名词,后多为道教专用,用来称呼神仙或经过修炼而得道、成仙之人。《庄子》〈大宗师〉中曾有“登高不溧,入水不濡,入火不热”的“真人”,谓其能掌握天地阴阳变化规律、保全精气神而具有神异功能。此外,《庄子》〈天下〉又将老聃关尹等著名历史人物称为“古之博大真人”。因此,后世道教也将一些勤行修炼之事、拥有真功真行功或者高业伟之人称为“真人”,如《太上老君内观经》言:“炼形为气,名曰真人。”而历代天师、全真诸子乃至其他高道也多被称为“真人”。但在早期道教中,“真人”一词多用来指已经得品仙果、位证神仙者,如三清境中的仙、真、圣,《无上秘要》中的太极真人、太和真人、太华真人,《登真隐诀》中的黄庭真人、清虚真人、正一真人等等,后来则可以泛指修道之士乃至行善之人,如《墉城集仙录》卷一言:“上士积善,永久长生,号为真人。”唐代以后的封建帝王为扶植道教,常以“真人”称号赐封某些著名的历史人物或当代道士,至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始革(正一)教主天师之号”,而止封四十二代天师张正常为“大真人”号,且终明一朝的历代天师皆仅得封“真人”号。在现实社会中,皇帝所赐的真人不仅是当代道士中最为尊贵的封号,也是道官职位中品阶最高的官爵。不过,真人之号在世俗社会中的具体地位是变化的,如明代得“真人”号者为正二品,清初则将“真人”为正三品,至乾隆十七年(1752年)又降为正五品。除了道教之外,佛教亦称证悟真理的“阿罗汉”为“真人”,《史记‧秦始皇本纪》则载秦始皇言:“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后世因以真人指统一天下的所谓真命天子。

参考文献

  1. 胡孚琛主编:《中华道教大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2. 《墉城集仙录》,见《道藏》,第18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