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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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曲或称为“清曲”、“乐府”。它有两种基本类型:小令与套曲。所谓小令主要是指单只曲子,但也包括“带过曲”与“重头小令”。在这两者之中,前者指同一宫调中三个以下单只曲子的联合,它们所使用的韵脚是相同的;后者则由数支小令联合而成,此等小令应该是同题同调,内容相联,首尾句法相同,每首小令可以单独成韵。至于“套曲”之定制一般有三个特征:一是全套必须押韵相同;二是有尾声;三是同宫调的两个以上的只曲组合而成。套曲以其较长的篇幅表达相对复杂之内容,或抒情,或叙事,或抒情叙事兼而有之。

散曲与戏曲虽然不同,但却有密切关系。明代评论家王世贞认为元曲是由早先的“词”变化而来的。自从金朝与元朝入主中国以来,所使用的胡乐嘈杂,凄紧缓急变化迅速,以往的词难以合拍,于是就创作了“新声”。可见,散曲是随著北人入主中原而来,并流行于市井巷陌,以后被文人吸收,成为一种专业创作。

散曲之题材多样,从大量的作品中可以体悟到深远的道家与道教的思想意义。首先,在田园山水题材作品中,“道法自然”的精神可谓充盈于其间。散曲作家通过自然景物的描写来寄托自己幽远情趣,让自我与自然融为一体。其次,在咏物题材中,作者运用诸多意象,以点缀仙境,抒发慕道情怀。复次,在咏史题材中,作者通过纵向的追溯,歌咏隐修道人宁静的生活,反映了烟波钓叟的审美情感。在艺术表达手法上,与道门情趣有关的散曲以烘托空寥、淡泊之意境见长,其风格自然质朴,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