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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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是道教约束自己的教徒(包括道士和一般信徒)之言论、行为,防止道教徒违反教义思想、信仰生活和人际关系准则的规定。这些规定一般可以区分为三类:一是戒,即约束道教徒的规定;二是律,即约束道教徒规定的条文;三是仅仅适用于宫观中道士的清规。东汉《太平经》中有“不孝不可久生诫”,“贪财色灾及胞中诫”等道诫,天师道有“老君想尔戒”。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女青鬼律》、《玄都律文》等的编写。东晋葛洪抱朴子内篇》〈微旨〉说:观看各种道戒,“无不云欲求长生者,必欲积善立功”。唐代张万福传授三洞经诫法箓略说》,记载唐代道教已有十六种戒律。唐代朱法满要修科仪戒律钞》、北宋张君房云笈七签》都有众多戒律的规定,如“老君二十七戒”、“老君三十六戒”和“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等。明代第四十三代天师张宇初撰《道门十规》,从教义思想出发而对道教信仰生活的各方面提出了较为完整的规戒。金代王重阳重阳立教十五论》,内容多与全真道规戒有关。明清时期,全真道又有《全真清规》,北京白云观也有清规二十三条。当代道教宫观多订立一些规章制度,以发挥道戒规范道士信仰生活和人际关系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泽洪:〈全真道的传戒仪式〉,《世界宗教文化》,200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