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讲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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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讲,指运用转(咏经)、梵呗(赞呗)、唱导等手法通俗地演讲佛经,由六朝以来的斋讲演变而成。这种讲演通过杂说因缘比喻,使一般大众更易理解佛教经论义理,从而达到了随类化俗之目的。唐代俗讲一般主要使用说唱体为话本,此话本称作“变文”;有时在变文中还附有反映经中故事内容的图画,这叫“变相”。俗讲有时也采用“讲经文”为话本,此话本往往通过自编说唱文字以演绎经中义理。由于俗讲主要采说唱体制,说中大多伴有唱,因此“变文”中往往注有“平”、“侧”等字,以示唱时用平调、侧调或断调。唐代俗讲也采用了一些民间传说和历史故事。后来,不仅俗讲法师开演俗讲,民间艺人也开始唱变文。变文的唱词,一般是以七言为主而杂有三言;说词则是散文白话,也有骈体文。宋真宗时(997—1021年),由于政治的原因,朝廷明令禁止僧人讲唱变文,其后大量变文作品渐失。俗讲于北宋虽被禁止,但由于俗讲在佛教寺院和广大民众中影响甚大,所以禁而难止。一方面,俗讲在寺院中还有所保留,据《佛祖统纪》卷三十九引《释门正统》良渚之言,俗讲至南宋理宗时(1225—1264年)还未尽绝。另一方面,俗讲以另一种形态出现并繁荣于民间讲说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