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瀆源王”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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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上四瀆作為天下河川的代表,長期與[[五嶽]]、[[五鎮]]、[[四海]]並列於國家祀典,總稱「嶽瀆海鎮」或「嶽鎮海瀆」。早在先秦時代,周王朝已經開始祭祀四瀆。《周禮‧春官‧大宗伯》謂:「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漢宣帝時,朝廷正式確立了歲時祭祀四瀆的制度,為後世所沿用。唐、宋、元三代朝廷屢次加封四瀆名號。唐天寶六年(747年),玄宗以「五嶽既已封王,四瀆當昇公位」,加封江瀆為廣源公,河瀆為靈源公,淮瀆為長源公,濟瀆為清源公。 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加封河瀆為顯聖靈源公。康定元年(1040年),仁宗晉封江瀆為廣源王,河瀆為顯聖靈源王,淮瀆為長源王,濟瀆為清源王。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世祖加封江瀆為廣源順濟王,河瀆為靈源弘濟王,淮瀆為長源溥濟王,濟瀆為清源善濟王。明洪武三年(1370年),太祖撤去歷代封號而僅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道教儀式一般把朝廷封號用作四瀆源王的聖號。
 
 歷史上四瀆作為天下河川的代表,長期與[[五嶽]]、[[五鎮]]、[[四海]]並列於國家祀典,總稱「嶽瀆海鎮」或「嶽鎮海瀆」。早在先秦時代,周王朝已經開始祭祀四瀆。《周禮‧春官‧大宗伯》謂:「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漢宣帝時,朝廷正式確立了歲時祭祀四瀆的制度,為後世所沿用。唐、宋、元三代朝廷屢次加封四瀆名號。唐天寶六年(747年),玄宗以「五嶽既已封王,四瀆當昇公位」,加封江瀆為廣源公,河瀆為靈源公,淮瀆為長源公,濟瀆為清源公。 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加封河瀆為顯聖靈源公。康定元年(1040年),仁宗晉封江瀆為廣源王,河瀆為顯聖靈源王,淮瀆為長源王,濟瀆為清源王。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世祖加封江瀆為廣源順濟王,河瀆為靈源弘濟王,淮瀆為長源溥濟王,濟瀆為清源善濟王。明洪武三年(1370年),太祖撤去歷代封號而僅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道教儀式一般把朝廷封號用作四瀆源王的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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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四瀆封號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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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禮志》<ref>《明史‧禮志》:「為治之道,必本於禮。嶽鎮海瀆之封,起自唐、宋。夫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受命於上帝,豈國家封號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今依古定制,並去前代所封名號。……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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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相關條目==
 
*[[五嶽]]
 
*[[五嶽]]

2011年10月31日 (一) 13:02的版本

四渎源王江渎广源王河渎灵源王淮渎长源王济渎青源王的总称,又称四渎大神四渎水帝。古人把长江、淮河、黄河和济水四条流入大海的河流合称“四渎”,《尔雅‧释水》称:“江、河、淮、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四渎源王位居水府诸圣之列,见北宋李思聪洞渊集》卷五、南宋金允中上清灵宝大法》卷三十九、《道法会元》卷三〈清微帝师宫分品〉等。

历史上四渎作为天下河川的代表,长期与五岳五镇四海并列于国家祀典,总称“岳渎海镇”或“岳镇海渎”。早在先秦时代,周王朝已经开始祭祀四渎。《周礼‧春官‧大宗伯》谓:“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汉宣帝时,朝廷正式确立了岁时祭祀四渎的制度,为后世所沿用。唐、宋、元三代朝廷屡次加封四渎名号。唐天宝六年(747年),玄宗以“五岳既已封王,四渎当昇公位”,加封江渎为广源公,河渎为灵源公,淮渎为长源公,济渎为清源公。 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加封河渎为显圣灵源公。康定元年(1040年),仁宗晋封江渎为广源王,河渎为显圣灵源王,淮渎为长源王,济渎为清源王。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世祖加封江渎为广源顺济王,河渎为灵源弘济王,淮渎为长源溥济王,济渎为清源善济王。明洪武三年(1370年),太祖撤去历代封号而仅称东渎大淮之神,南渎大江之神,西渎大河之神,北渎大济之神。道教仪式一般把朝廷封号用作四渎源王的圣号。

历代四渎封号一览

年份 江渎(长江) 河渎(黄河) 淮渎(淮河) 济渎(济水) 资料来源
唐天宝六年(747年) 广源公 灵源公 长源公 清源公 《旧唐书‧礼志》[1]
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 显圣灵源公 《宋史‧礼志》[2]
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 广源王 显圣灵源王 长源王 清源王 《宋史‧礼志》[3]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 广源顺济王 灵源弘济王 长源溥济王 清源善济王 《元史‧祭祀志》[4]
明洪武三年(1370年) 南渎大江之神 西渎大河之神 东渎大淮之神 北渎大济之神 《明史‧礼志》[5]

相关条目

注释

  1. 《旧唐书‧玄宗本纪》:“(天宝六载正月丁亥)五岳既已封王,四渎当昇公位,封河渎为灵源公,济渎为清源公,江渎为广源公,淮渎为长源公。”
  2. 《宋史‧礼志》:“车驾次澶州,祭河渎庙,诏进号显圣灵源公,遣右谏议大夫薛映诣河中府,比部员外郎丁顾言诣澶州祭告。”
  3. 《宋史‧礼志》:“仁宗康定元年,诏封江渎为广源王,河渎为显圣灵源王,淮渎为长源王,济渎为清源王。”
  4. 《元史‧祭祀志》:“至元二十八年春二月……加封江渎为广源顺济王,河渎灵源弘济王,淮渎长源溥济王,济渎清源善济王。”
  5. 《明史‧礼志》:“为治之道,必本于礼。岳镇海渎之封,起自唐、宋。夫英灵之气,萃而为神,必受命于上帝,岂国家封号所可加?渎礼不经,莫此为甚。今依古定制,并去前代所封名号。……四渎称东渎大淮之神,南渎大江之神,西渎大河之神,北渎大济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