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洞法服科戒文”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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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99頁。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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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Rules for the Use of the Ritual Robe of the Three Grottoes]]

2009年7月3日 (五) 16:46的版本

《三洞法服科戒文》,唐張萬福撰。一卷。記載道教服飾制,認為衣服為身之章,依稟受品次不同,各有科儀,凡九等;道士修行,當須持奉三洞經戒,依此制服,不得混雜。道冠道服都有特定內涵,如「冠」含義為「觀」,內觀於身,結大福緣,制斷六情,虛心靜慮,念念至誠,克登道果;外觀於物,惡非我有,妄生貪著,惑亂我心,當須觀妙,常使無欲。道士應經常備其法服,整飾形容,勿使非人犯法服,並制定了關於法服的四十六條禁忌,違反這些科戒,就將受相應的懲罰。為研究唐代道教服飾制度的文獻。收入《正統道藏》洞神部戒律類。

參考資料

  1. 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二卷,第288至290頁。
  2.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