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紫光祿大夫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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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紫光祿大夫,中國古代官名。晉初有「光祿大夫」,授「銀章青綏」。「光祿大夫」如再得加賜「金章紫綬」(也作「金印紫綬」,即黃金印章和系印的紫色綬帶,乃中國古代相國、丞相、太尉、大司空、太傅、太師、太保、前後左右將軍及六宮後妃所掌,亦為表示品級之服飾),則為金紫光祿大夫,二品。其祿賜、班位、冠幘、車服、配玉、置吏卒諸所賜給皆與特進同。加官者唯假章綏、祿賜班位,不別給車服吏卒。南朝梁代給十四班,陳代則為三品。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年)定為從一品下,二十三年(499年)改從二品。北齊繼承之,南朝梁及北周則分置左、右。隋初為從二品散官,煬帝改正三品。唐貞觀十一年(637年)置為正三品文散官,宋初繼承。元豐三年(1080年)用為新寄祿官,正二品,取代舊寄祿官吏尚書。元祐三年(1088年)分為左、右兩階,紹聖二年(1095年)複合為一階。金元沿置,為文散官四十二階第五階。金正二品,元正一品。明清兩代再不設此官銜。

參考文獻

  1. 中國歷史大辭典編纂委員會:《中國歷史大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
  2. 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香港:商務印書館,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