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制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待制,官職名稱。「待」等待。「制」為帝王的命令。唐文明元年(684年),命京官五品以上輪流值日,待皇帝之命以言事,稱為「待制」。待制原非官名,直到宋代於館閣「直學士」之下置官署「待制」,才開始成為固定的官名,如「龍圖閣待制」等。宋代各殿閣皆置待制職,低於學士與直學士,是侍從官。金翰林學士院、元翰林兼國史館、蒙古翰林院及集賢院、明初翰林院都有待制之職,地位皆低於宋制。清代沿置此職,但已成空名。宋代曾有道士擔任侍制之職,如《茅山志》卷十六載靖真先生陳桷曾於紹興年間 (1131―1162年) 任待制。政和六年(1116年),宋徽宗置道官二十六等,其中有殿侍宸、校籍、授經諸職,所擬即朝廷之待制、修撰、直閣職名。

參考文獻

  1. 賀旭志:《中國歷代職官辭典》(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
  2. 孫永都、孟昭星:《中國歷代職官知識手冊》(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