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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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太开,明末清初大兴(今属北京市)人。原名和,号三阳。父定生,官江南太仓州目。《金盖心灯》载太开年十八,游冠山,遇黄虚堂律师,交谈大悦,太开乃辞父兄,栖于浒关,后吕云隐律师于冠山大开演钵堂,从者甚众。太开与翁朝阳俱往受初真戒中极戒。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至金盖山,寻访陶石庵,参究道者,学业精进。后返冠山,受天仙戒,始传衣钵,领袖道众,年三十八,北归至燕,王公大臣举为白云方丈住持。龙门律宗在北方重振。旋闻云隐律师病重,遂南下驻冠山。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云隐逝,遂辞众出游,不知所终,时年四十三。是龙门第九代律师。

参考资料

  • 胡孚琛主编:《中华道教大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页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