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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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太開,明末清初大興(今屬北京市)人。原名和,號三陽。父定生,官江南太倉州目。《金蓋心燈》載太開年十八,游冠山,遇黃虛堂律師,交談大悅,太開乃辭父兄,棲於滸關,後呂雲隱律師於冠山大開演鉢堂,從者甚眾。太開與翁朝陽俱往受初真戒中極戒。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至金蓋山,尋訪陶石庵,參究道者,學業精進。後返冠山,受天仙戒,始傳衣钵,領袖道眾,年三十八,北歸至燕,王公大臣舉為白雲方丈住持。龍門律宗在北方重振。旋聞雲隱律師病重,遂南下駐冠山。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雲隱逝,遂辭眾出遊,不知所終,時年四十三。是龍門第九代律師。

參考資料

  •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頁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