胼拇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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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胼”本义为脚上的厚硬皮肤,在此为合或并的意思。“拇”为拇指(趾),足的大指,“胼拇”则指足大拇指(趾)与第二指(趾)相连。在《庄子》外篇中,有一篇的名称即为〈胼拇〉,其内容形象地将生活中的多馀之物称为“胼拇”、“附赘悬瘤”,认为它与“枝指”(从旁歧生的指头,俗称第六指)一样为“无用”之物,即所谓:“骈于足者,连无用之肉也;枝于手者,树无用之指也。”庄子认为:假如果园里的花草树木枝叶过于繁茂,妨碍了它们的正常发育,园丁就要及时加以修剪;假如身体多出了不必要的部分,这便意味著人得了病,他的身体是不正常的,需要尽快动手术把它切除。庄子提出要区分重要的和不重要的,知道什么是根本、什么是枝叶,意在抨击儒家繁琐的“仁义礼教”为“多方于聪明之用”,如同“多方骈枝于五藏之情者”。

参考资料

  • 郭庆藩辑:《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
  • 陈鼓应注译:《庄子今注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