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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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67。 |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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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8日 (三) 10:46的版本
道藏綜合索引
書 名: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
編 著:陸修靜
卷 數:一卷
正統道藏:洞玄部威儀類 化字號
涵芬樓本第293冊
新文豐本第16冊
三家本第9冊
道藏提要:編號520
中華道藏:三洞真經洞玄靈寶經‧洞神三皇經
第4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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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南朝劉宋道士陸修靜撰。一卷,收入《正統道藏》洞玄部威儀類。蔣叔輿《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十七亦錄其文。書分三節。首曰《爝光齋外說》,告誡眾人行齋須修香湯沐浴、廢棄世務、中絕食味、謹身正服、閉口息語等十道行。其次為《法燭敘》,論齋法旨要。謂聖人設靈寶齋法,其意在約束凡人身口心三業,使洗心淨行,返靜歸虛,與道合真。其三《授上品十戒選署禁罰》,有法師說戒、選署眾官、說禁等科儀。本書為研究早期道教科儀形成發展之重要史料。
參考資料
-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