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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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藏綜合索引
書  名: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
編  著:陸修靜
卷  數:一卷
正統道藏:洞玄部威儀類 化字號
涵芬樓本第293冊
新文豐本第16冊
三家本第9冊
道藏提要:編號520
中華道藏:三洞真經洞玄靈寶經‧洞神三皇經
第4冊
 

《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南朝劉宋道士陸修靜撰。一卷,收入《正統道藏》洞玄部威儀類。蔣叔輿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十七亦錄其文。書分三節。首曰〈爝光齋外說〉,告誡眾人行齋須修以下十種道行:

  • 香湯沐浴,以精神氣使五體清潔,九孔鮮明。衣服悉浄,內外芳馨。延降高真,視接虛靈故也。
  • 廢棄世務,斷俗因緣。屏隔內外,蕭然無為。形心閑靜,注念專精。
  • 中食絕味,挫割嗜慾。使盈虛得節,臟腑調和,神氣清夷,含養元泉。
  • 謹身正服,齋整嚴肅。捨離驕慢,無有怠替。禮拜叩搏,每事盡節。
  • 閉口息語,不得妄言。調聲正氣,誦詠經文。開悟人鬼,會感仙聖。
  • 滌除心意,不得邪想。調伏六根,盪滅三毒。存神思真,通洞幽微。
  • 燒香奏煙,鳴鼓召神。上聞三清,普宣十方。
  • 懺謝罪咎,請乞求願。心丹至誠,謙苦懇惻。
  • 發大慈悲,感念一切災厄惱難,咸願度脫。生死休泰,無復憂苦。
  • 進止俯仰,每盡閑雅,更相開導。言止於道,不得離法。覺有跌誤,便即踰失,稽顙懺悔。

然後,該節還對「靈寶自然無上齋」詞義進行了疏解:

所謂靈寶自然無上齋者。靈者,神也。微妙之功,出於思議之表,變化無窮,故謂之靈也。寶者,一也。是三才所得,而清寧貞也。既不可失,故謂之寶。若抱之不離,則萬福自臻,違之俄頃,則灾禍亂集。吉凶利害,得失所由,無有能使之然,亦無能使之不然,是以謂之自然。周濟五道,度脫一切,絕滅生死,超逸三界,故謂之無上。夫人體非聖真,而處身五濁,三尸強盛,內生攻賊,九竅四關,各有所趣,施為之向,動入死地,致傷天年,命不終天壽,犯惡為非,結罪幽司。故居世轗軻,人道不休,飢寒窮賤,疾病刑罰,灾害所纏,凶禍所集,命過之後,方履苦難。是故太上天尊,開玄都上宮紫微玉笈,出靈寶妙齋。

此外由於人「三關躁擾,不能閑停」,故建議「身為殺盜淫動,故役之以禮拜;口有惡言,綺妄兩舌,故課之以誦經;心有貪欲嗔恚之念,故使之以思神。」認為用禮拜、誦經與思神三法,可以「洗心淨行,心行精至」,達至修齋之意義。

次節為<法燭敘>,論齋法旨要,如:建齋暮始,就燒香宿啟,未思神前,東向說之。又謂聖人設靈寶齋法,其意在約束凡人身、口、心三業,使洗心淨行、返靜歸虛、與道合真。

第三節為〈授上品十戒選署禁罰〉,內容為道士需要持守的十項規戒。當中包括:

  • 第一戒者,心不惡妬,無生陰賊。撿口慎過,想念在法。
  • 第二戒者,守仁不殺,愍濟群生。慈愛廣救,潤及一切。
  • 第三戒者,守貞讓義,不滛不盜。常行善念,損己濟物。
  • 第四戒者,不色不欲,心無放蕩。貞潔守慎,行無點污。
  • 第五戒者,口無惡言,言不華綺。內外中直,不犯口過。
  • 第六戒者,斷酒節行,調和氣性。神不損傷,不犯眾惡。
  • 第七戒者,不嫉人勝,爭競功名。每事遜讓,退身度人。
  • 第八戒者,不得評論經教,訾毀聖文。躬心承法,恒如對神。
  • 第九戒者,不得闘亂口舌,評詳四輩。天人咎恨,傷損神氣。
  • 第十戒者,舉動施為,平等一心。人和神穆,行常使然。

另有關於選署眾官(法師、都講、監齋、侍經、侍香、侍燈誦典明其職責)、宣科說禁等科儀規則的解說。

參考文獻

  1. 劉宋‧陸修靜:《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收入《道藏》,第9冊。
  2.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
  3. 任繼愈主編:《道藏提要》(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

參考資料

  •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