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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國外正一派道士授籙試行辦法》'''是[[中國道教協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於2001年12月28日中國道教協會第6屆第2次理事會修改通過,2005年6月24日中國道教協會第7次全國代表大會修訂。
==原文==
第一條:根據《宗教事務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道教協會《[[ 關於正一派道士授籙的規定| 關於正一派道士授籙規定]]》,為滿足國外正一派道士宗教信仰的需求,繼承傳統、完善教制、提高道士素養,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對國外正一派道士授籙的道教宮觀(以下簡稱宮觀),由中國道教協會確定。
第八條:國外正一派道士授籙活動在每年[[下元節]](農曆十月十五)舉行,報名授籙日期截止為每年的[[中元節]](農曆七月十五)。時間一般為三天,授籙人數不超過200名。
第九條:經籙品秩分別為:初授《[[太上三五都功經籙]]》,通《[[早晚功課經]]》,誦《[[道德經]]》、《[[度人經]]》;升授《[[太上正一盟威經籙]]》,通正一諸經;加授《[[上清三洞五雷經籙]]》,通上清經;加升《[[上清三洞經籙]]》,通三洞經。受籙道士的法職道位依《[[天壇玉格]]》給憑。
第十條:受籙道士初授三年後可申請升授,升授八年後可申請加授,加授十二年後可申請加升。申請提升經籙品秩者,須通習相應品階經書,由籙壇大師考察覆核,憑道德功行依律循序晉級;凡申請升授、加授、加升者,須經中國道教協會審核並報請國家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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