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无编辑摘要
'''《關於正一派道士授籙的規定》'''是[[中國道教協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於2001年12月28日中國道教協會 第6 第2 次理事會議通過,2005年6月24日中國道教協會第7次全國代表會議修訂,2015年6月29日中國道教協會第9次全國代表會議修訂。本規定旨在規範正一授籙活動。
==簡介==
規定中明確指出正一派授籙活動必須由中國道教協會組織所主辦,授籙宮觀承辦,個別單位和道士不得私自進行。而有關品階方面,道士在初授三年後可申請升授;升授八年後可申請加授;加授十二年後可申請加升。籙生晉級後應通習相應品階的經書並需通過籙壇大師的集體考察覆核。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