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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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道教乃至整個中國宗教文化的重要概念,也是道教經典和其他中國古籍經常使用的字詞。其在本質上屬於一種精神性的實體,在漢語中經常與「形」和「魄」兩個字對立使用,可泛指一切有生命之事物的「靈魂」。不過,其具體的含義在漢語中卻有細微的差別,例如:

  1. 指精神、意念或情緒,如魏伯陽參同契》言:「陰陽為度,魂魄所居,陽神日魂,陰神月魄,魂之與魄,互為室宅。」《性命圭旨》言:「聖人以魂運魄,眾人以魄攝魂。魂晝寓目,魄夜舍肝。寓目能見,舍肝能夢。夢多者魄制魂,覺多者魂勝魄。蓋因魄有精,因精有魂,因魂有神,因神有意,因意有魄。五者運行不已,所以我之性心流轉,造化幾億萬歲,未有窮極。」
  2. 指精氣,如石和陽注《黃庭經》曰:「魄為一身陰神之首領,魂為一身陽神之首領。魄之為炁,主一身有形之知覺也。魂之為炁,主一身無形之知覺也。故七陰(七竅)之知覺,魄統之;三奇(精、氣、神)之知覺,魂統之。魄主乎下,魂主乎上。」《內經》又言:「魂魄畢具,乃成為人。」薛生白注曰:「氣形盛則魂魄盛,氣形衰則魂魄衰。魂是魄之光焰,魄是魂之根抵。魄陰,主藏受,故魄能記憶在內;魂陽,主運用,故魂能動作發揮。二物本不相離。精聚則魄聚,氣聚則魂聚,是為人物之體。至於精竭魄降,則氣散魂遊,而無所知矣。」

參考文獻

  1. 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香港:商務印書館,2002年)。
  2.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