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玄法師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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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玄法師,道教法師階位。「法師」乃道行高尚,並能通曉道教經典、主持齋醮科儀的道士,如《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稱法師「道德內充,威儀外備,俯仰動止,莫非法式」。早期道教實由多種不同的教團組成,並主要有「上清」、「靈寶」、「三皇」等不同系統的經典,號稱「三洞經書」,後經南朝劉宋天師道士陸修靜總括三洞而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因「上清」、「靈寶」、「三皇」三組經典據稱分別出自「洞真玉清境」、「洞玄上清境」、「洞神太清境」,故「洞玄法師」實為主修靈寶經的道士,而主修上清經、三皇經者則被稱為「洞真法師」、「洞神法師」。唐代道教盛興一時,原來的各派之間並無不可逾越的界限,但道教內部卻有嚴格的位階制度,道士依其所受經戒、法籙之不同,來區分其在道門內位階的高低,例如:各類道士依所受經戒、法籙之名稱、內容不同,而有弟子、真人、法師等不同品級;受「正一部經籙」者可被稱為「正一弟子」或「正一法師」,受「洞神部經籙」者可被稱為「洞神弟子」或「洞神法師」,受「洞玄部經籙」者可被稱為「洞玄弟子」或「洞玄法師」,受「洞真部經籙」者可被稱為「洞真弟子」或「洞真法師」,受畢「三洞經籙」者則可被稱為「三洞弟子」或「三洞法師」,由此而構成一種不斷升遷的位階。「洞玄法師」在其中屬於中等法位。

參考文獻

  1. 小林正美:《唐代の道教と天师道》(東京:知泉書馆,2003)。
  2. 任繼愈主編:《中國道教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