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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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我自然,「自然」本為道教推崇的概念,也是道教徒為人處事、修煉求仙的一般原則。「遂我自然」一語則出自唐代道士司馬承禎著作《天隱子》之中,意謂順從人之自然本性。司馬承禎 (647—735年)字子微,法號道隱,河內溫(今河南溫縣)人,曾師事嵩山道士潘師正,得受上清經法及符籙、導引、服餌諸術。後隱居天臺山玉霄峰,自號「天臺白雲子」。武則天親降手敕,讚美其道行高操。唐睿宗景雲二年(711年)召入宮中,問陰陽術數與理國之事,其回答陰陽術數為「異端」,理國應當以「無為」為本;因所答頗合帝意,故得賜寶琴及霞帔。唐玄宗曾於開元九年(721年)迎其入宮,親受上清經及法籙。開元十五年(727年),又召入宮,建造陽臺觀以供居住,並按其意在五嶽各建真君祠。羽化之後,得追贈「銀青光祿大夫」,諡稱「貞一先生」。司馬承禎著有《天隱子》,認為人之天賦中有神仙素質,只要修我靈氣,勿為世俗所淪污,「遂我自然」,也即遂順人的自然本性,勿為邪見所凝滯,就能修道成仙。他將修仙過程分為「五漸門」(齋戒、安處、存想、坐忘、神解),將修道分為「七階次」(敬信、斷緣、收心、簡事、真觀、泰定、得道),並認為「五漸門」與「七階次」可以概括為「簡緣」、「無欲」與「靜心」三戒,只需勤修「三戒」,就能達到「與道冥一,萬慮皆遺」的仙真境界。

參考文獻

  1. 唐.司馬承禎:《天隱子》,見《道藏》,第21冊。
  2.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