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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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仪式的一大类,亦可泛指道教的各种仪式,又可与“斋”合称为“斋醮”指作道教仪式的类称。“醮”原为中国古代祭法的一种,如《仪礼》言:“醮用酒。”注云:“酌而无酬酢曰醮。”意指单向敬酒而没有回敬称“醮”。以后,“醮”又成为祭祀的代称,如宋玉《高唐赋》云:“醮诸神,礼太一。”李善注曰:“醮、祭也。”道教吸收古代的醮祭之法,形成了自己的醮仪。南北朝时,社会上已将“醮”当成道教祭神仪式的专名。不过,道教的“醮”与一般的祭祀在供品上有著不同,如金允中上清灵宝大法》卷39“谢恩醮”说:道教的“醮”是用蔬果之类献给神灵,“醮”的献供品不能用肉脯,也不能用除活鱼以外的血食。“斋”与“醮”都是道教仪式的重要种类,在唐五代以前“斋”居主流地位,“醮”或与之并行,或作为斋仪中的一个环节出现。例如,杜光庭编《太上黄箓斋仪》中有“散坛设醮门”,就是“斋”后所设之“醮”。宋代,醮法兴盛,有压倒斋法的趋势。明代以后,江南正一道教基本上仍斋、醮并行,全真道则从元代起就多行醮法。“醮”的种类很多,大多以所祭之神或所祈之事命名,如斗醮、九皇寿醮、南北斗同坛延生醮等,其种类则有金箓、玉箓、黄箓诸目。举行醮仪一般要设醮坛,即专门的坛场,醮坛上则需设神位。醮法科范称为“醮仪”,唐以后这种仪式的结构基本固定。据《道门科范大全集》,醮仪的主要程式有:升坛、各礼师存念如法、宣卫灵咒、鸣法鼓、发炉出官、请称法位、降真、献茶(三献)、献酒(三献)、献汤(三献)、散花、宣词、发十二愿、复炉纳官、出户。有时,醮仪也用礼方、忏方等程式,但无论何时的醮中皆用音乐。

参考文献

  1. 胡孚琛主编:《中华道教大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