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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早期道教儀禮比較簡單,並無執事都講之稱 。早期[[天師道]]有「都講祭酒」一職,爲天師道中高於「祭酒」的道職 。南朝 劉宋 高道[[陸修靜]]編的《 [[ 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 ]] 已提到齋醮 才指稱 都講 一職 。唐五代以後,都講之稱在都講齋醮儀式中廣泛使用,直至今日。但由於另設侍磬之職,因此都講之職能範圍已經縮小。
==職能==
《洞玄靈寶齋說光燭戒罰燈祝願儀》稱,都講「才智精明,閑練法度。其任也,行道時節,上下食息,先自法師,次引眾官,禮拜揖讓,皆當讚唱」。 唐五代道士[[杜光庭]]《[[太上黃籙齋儀]]》卷五十三述及「齋官」之職時,又說「明練法度爲都講」,認爲都講在儀式中的職責是:「先鳴法鼓,次引朋衆。風則軌儀,敬憑贊說,此即贊唱導引,皆都講之務。」唐代道士[[朱法滿]]《[[要修科儀戒律鈔]]》稱都講在齋醮中的職能是:「一則參詳法師,二則知主人齋意,三則先定時節,四則擊鼓鳴鍾。」 唐五代的《 [[ 金籙大齋補職說戒儀 ]] 》又稱任職都講的道士必須「洞輔該通,法度明練。讚唱儀矩,領袖班職」,即通曉科儀程式,精究科儀唱讚,演敷弘道,溝通人神。都講與高功等同為儀壇道士之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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