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门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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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门十戒,道教戒律,指道教人士必须恪守的十项行为规范。早期道教即有关于教徒行为的规范,但内容比较简单。两晋南北朝以后,道教借用佛教的“五戒”、“八戒”等戒律形式,并吸收儒家的纲常伦理内容,而制订了“十戒”等诸多戒律。历代道教所谓“十戒”的名称较多,内容也各有不同,如《太上十戒》的内容为:

  1. 不得嫉妒胜己,抑绝贤明;
  2. 不得饮酒放荡,秽乱三宫;
  3. 不得淫犯他妻,好贪细滑;
  4. 不得弃薄老病穷贱之人;
  5. 不得诽谤善人,毁败同学;
  6. 不得贪积珍宝,勿肯施散;
  7. 不得杀生祠祀六天鬼神;
  8. 不得意论经典,以为虚诞;
  9. 不得背师恩爱,欺诈新学;
  10. 平等一心,仁孝一切。

此外,以“十戒”为名的戒律还有《无上十戒》、《本行十戒》、《十善劝助戒》、《初真十戒》、《修斋十戒》等等,多收录于《道藏》的“戒律类”。

参考文献

  1. 胡孚琛主编:《中华道教大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