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音樂”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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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音樂分類 ==
 
== 道教音樂分類 ==
 
 按照傳統的習慣,道教音樂分為由用人聲唱誦的聲樂形式和由樂器、法器演奏的器樂形式兩種。道教內部對上述兩種形式有自己的慣有稱謂,稱[[聲樂]]形式為「韻」、「韻腔」、「韻子」等;稱[[器樂]]形式為「曲牌」、「牌子」等。在以上兩種形式中,又因各自的運用場合和接受對象不同,「韻腔」還有「[[陰韻]]」、「[[陽韻]]」,「曲牌」有「[[正曲]]」與「[[耍曲]]」之分。
 
 按照傳統的習慣,道教音樂分為由用人聲唱誦的聲樂形式和由樂器、法器演奏的器樂形式兩種。道教內部對上述兩種形式有自己的慣有稱謂,稱[[聲樂]]形式為「韻」、「韻腔」、「韻子」等;稱[[器樂]]形式為「曲牌」、「牌子」等。在以上兩種形式中,又因各自的運用場合和接受對象不同,「韻腔」還有「[[陰韻]]」、「[[陽韻]]」,「曲牌」有「[[正曲]]」與「[[耍曲]]」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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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音樂流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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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音樂可分為正一道音樂與全真道音樂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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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音樂,從其縱向的歷史上,可追溯到遠古時期的巫舞巫樂;從其橫向的地理分布來看,它與道教的傳播相聯繫,遍佈大江南北、華夏神州。站在今天的現實位置,我們以一宏觀的視角來看道教音樂在整個中國範圍內的分佈,其整體傳播結構基本定型於自明代始而分別開來的全真和正一兩大系統,而究其兩大系統之風格異趣,恐怕早自宋元道教諸宗派形成之時,就已促使了這一各具特色之風格的形成。南宋和金、元政權的長期南北對峙,造成了道教宗派的分衍。如前所述,大體說來,南方道教以符籙諸派為主,至元代南方符籙諸派統歸於天師道世系為首的正一派。北方道教則有太一教、真大道和全真道。由王重陽於金大定年間創立的全真道其勢最盛。元一統以後,全真道渡江南傳,不久,江、浙、鄂、閩等地皆有了全真道活動的蹤跡。自此,作為煉養派代表的全真道已經發展成為足以與正一符籙派同樣重要的一個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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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真道與正一道兩派的不同法門,使兩道派音樂因道派體系不同而相應產生並形成風格上的差異。受全真道教義順應儒釋道三教合一思潮的影響,全真道借鑒佛教的某些形式來發展自己的科儀音樂。叢林制度的建立和課誦音樂的完善,標誌著全真道音樂規模咸備。正一道在承襲唐宋道教音樂的基礎上進一步趨向完整和規範,成於元初的《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不僅是一部齋醮科儀全書,也是一部道教科儀音樂的要典。興盛的元雜劇和南戲與道樂互為影響,關係密切,這既構成了元代道教音樂發展的一個特點,也為明清時期道教音樂趨向民間化、民俗化作了準備,創造了條件。
  
 
[[Category:道教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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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9日 (日) 18:28的版本

界说

道教音乐是道教斋醮活动中使用的音乐,又叫道场音乐。它的产生和发展与古代祭祀音乐及各地民间音乐有密切关系,因而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音乐,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一个重要的部份。

起源

道教音乐远源于巫祝,继承了“巫以歌舞降神”的传统;同时道教重祈禳祭祀,即所谓坛醮,不断吸取帝王庙堂仪典音乐和民俗祭神音乐以丰富自己的宗教活动内容,遂逐渐形成了以表达神仙信仰为核心内容的道教音乐。几乎凡有醮仪便有音乐,道教音乐成了传统的演教方式之一。 内涵与特色:道教音乐固然以表达神仙信仰为主要内涵,但它不是孤立发展的。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受著社会多方面的影响,特别是宫廷音乐与地方民间音乐的影响。因此,道教音乐具有三大特色: 第一,道教音乐与斋醮仪式密切联系,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第二,由于祭祀的多是天帝等天神,音乐庄严肃穆,故颇多吸取宫廷祭祀音乐的韵调; 第三,由于道教广泛传播于民间,各地方的道教音乐与当地的地方音乐有长期的交融,故而又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民间传统音乐与地方性音乐的特色。

概述

道教音乐是道教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它一直伴随著道教、道教文化的兴盛而兴盛,伴随著道教、道教文化的发展而发展。

道教音乐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在三个方面体现出其文化特色:其一,保留有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特色。道教音乐自它形成伊始,便一直受到皇室官府的扶植和荫护,并受宫观体制和清规戒律之制约,很少受社会动乱冲击,得以自成一体的连续发展。同时,道教音乐历代靠口传心授,传承方法隐秘保守,特别是全真道要求更严。因此,道教音乐能将其古代传统音乐保存至今。其二,道教音乐与民族、民间音乐密切关联。道教音乐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吸收、融化民族、民间音乐成分,以丰富自身的历史。道教音乐是一种带有中国各地地方音乐特点的宗教音乐,这表现在,同一法事中的同一曲调,各地的行腔、旋律润饰都带有地方音乐色彩,特别是地方戏曲和民歌音调的特色;同一法事中的同一首经文,各地选用本地音调配曲,各不相同。其三,与佛教音乐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千百年以来,互为影响、融摄的佛道两教,在法事音乐上也保持著一定的共性因素,以至在道教的课诵、斋醮等科仪音乐中,能较明显地感受到道曲与佛乐的近似关系。

道教音乐的内涵、精神、韵味和道教教义、教规、宗教思想是相一致的。道教音乐的作用从宗教角度来看,在于宣扬教义,澡雪精神,使人净化,使人豁达;从实践的角度来观察,道教音乐的功能在于敬神和娱人。道教音乐是出于对道教诸神的崇敬,对道教教义的崇信,对道教教规的崇尚而产生的,因而,道教音乐多追求庄重、肃穆的情调,表达与道教思想相一致的风格,以配合宗教仪式特定氛围的需要。围绕道教仪式“请神→礼神→谢神”的固有程序,道教音乐有赞美“三清”、诸神的颂歌;有表现神仙应召而来的飘拂飞翔之声;有表现镇邪避魔的庄严威武之曲;有表现仙境佳所的云乐之歌等。敬神可以说是道教音乐的核心和主旨。另一方面来看,道教仪式除了面对各界神灵,也面向于一般的俗民百姓,道教音乐从功能意义上亦带有娱人的作用,如有些称作“阴调”、“耍曲”的韵曲,就是唱奏给斋醮道场上的一般民众听的,目的是唤起参与者的宗教审美体会,提高他们参与仪式的兴趣。

道教音乐具有地域性特色。道教音乐的表演者部分是宫观所在地的出家道士或生活于民间的在家道士,因此,其科仪音乐势必或多或少带入当地民族民间音乐的成分、素材、程式、结构、表演习惯。同时,道教音乐的接受者是当地的道徒和民众,为了让道教音乐更好地为听众所接受,焕发他们的参与意识,各地道教音乐常吸收地方音乐,使之更富地域性。

道教音乐分类

按照传统的习惯,道教音乐分为由用人声唱诵的声乐形式和由乐器、法器演奏的器乐形式两种。道教内部对上述两种形式有自己的惯有称谓,称声乐形式为“韵”、“韵腔”、“韵子”等;称器乐形式为“曲牌”、“牌子”等。在以上两种形式中,又因各自的运用场合和接受对象不同,“韵腔”还有“阴韵”、“阳韵”,“曲牌”有“正曲”与“耍曲”之分。

道教音乐流派

道教音乐可分为正一道音乐与全真道音乐两大类。

道教音乐,从其纵向的历史上,可追溯到远古时期的巫舞巫乐;从其横向的地理分布来看,它与道教的传播相联系,遍布大江南北、华夏神州。站在今天的现实位置,我们以一宏观的视角来看道教音乐在整个中国范围内的分布,其整体传播结构基本定型于自明代始而分别开来的全真和正一两大系统,而究其两大系统之风格异趣,恐怕早自宋元道教诸宗派形成之时,就已促使了这一各具特色之风格的形成。南宋和金、元政权的长期南北对峙,造成了道教宗派的分衍。如前所述,大体说来,南方道教以符箓诸派为主,至元代南方符箓诸派统归于天师道世系为首的正一派。北方道教则有太一教、真大道和全真道。由王重阳于金大定年间创立的全真道其势最盛。元一统以后,全真道渡江南传,不久,江、浙、鄂、闽等地皆有了全真道活动的踪迹。自此,作为炼养派代表的全真道已经发展成为足以与正一符箓派同样重要的一个派别。

全真道与正一道两派的不同法门,使两道派音乐因道派体系不同而相应产生并形成风格上的差异。受全真道教义顺应儒释道三教合一思潮的影响,全真道借鉴佛教的某些形式来发展自己的科仪音乐。丛林制度的建立和课诵音乐的完善,标志著全真道音乐规模咸备。正一道在承袭唐宋道教音乐的基础上进一步趋向完整和规范,成于元初的《灵宝领教济度金书》,不仅是一部斋醮科仪全书,也是一部道教科仪音乐的要典。兴盛的元杂剧和南戏与道乐互为影响,关系密切,这既构成了元代道教音乐发展的一个特点,也为明清时期道教音乐趋向民间化、民俗化作了准备,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