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志怪小說

出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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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志怪小說是根據道教思想立場記載神仙怪異事項及其影響的作品,它是中國傳統志怪小說中的一個門類,也是道教小說中的一個分支。

「志怪」一詞首出於《莊子.逍遙遊》:「齊諧者,志怪者也。」後來,人們遂以「志怪」概稱那些記載神仙鬼怪靈異故事的作品。從歷史上看,神話系統、仙人傳說、地理博物故事乃是志怪小說的三大源頭。另外,原始巫教、陰陽五行學說對志怪小說的形成起著思想誘發的作用。這種種原因與後世道教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因此,道教志怪小說便在上古時期出現的《莊子》、《山海經》、《伋塚瑣語》等作品中逐步孕育。漢代開始,讖緯故事流行,巫覡之風日盛,當時社會彌漫著求仙的「雲煙」。故而,求仙成為此間小說創作的主題。各種以求仙為主題的怪異傳聞紛紛問世。諸如《括地圖》、《神異經》、《洞冥記》、《十洲記》以其遠國異民、奇川異木的內容為以後道教志怪小說創作在建構仙鄉系統時提供了參照和依據,道教志怪小說中的洞天福地奇異景觀大抵以此為藍本。魏晉時期中國文學具有很濃的神鬼靈異色彩,包容老莊哲學、玄學的道教精神成為魏晉數代文人的精神支柱。他們不厭其煩地在作品中表露追求神仙境界的人生理想;張華的《博物志》、郭璞的《玄中記》、曹丕的《列異傳》、干寶的《搜神記》等中的許多篇章構成了頗為壯觀的魏晉道教志怪小說的風貌。出於對神仙的追慕,那些與神仙有關的鬼怪靈異、遠國異民、法術佔卜故事往往成為作品的主要內容。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一書從時代背景、創作主體、創作動機及作品特點考察此時的小說,認為「中國本信巫,秦漢以來,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暢巫風,而鬼道亦熾,會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道靈異,故自晉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書。其書有出於文人者,有出於教徒者。文人之作,雖非如釋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為小說,蓋當時認為幽明雖殊途,而人鬼乃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之別矣。」這一論斷是十分精闢的。無論從小說的數量,還是從其重要性來看,方士(後來成為道士)是此時最主要的作家之一。以《漢書.藝文志》所記載的小說為例,方士之書便佔了三分之二以上。當時的許多作家往往兼具文人與奉道人士的雙重身份,他們的創作目的主要是為宣道服務的。郭憲在《洞冥記》〈序〉中稱該書之為「洞心於道教,使冥跡之奧,昭然顯著。」干寶的《搜神記》〈序〉說該書是為了「發明神道之不誣」。而王嘉的《拾遺記》則「多涉禎祥之書,博採神仙之事」。可見,漢魏晉時期的志怪小說的道教思想內容是相當豐富的。魏晉以後,小說的形式雖然主要是傳奇,但志怪之體依然沒有消失,記載道門怪異之事的作品爭奇鬥豔,從而構成了道教志怪小說的長廊。

道教志怪小說的基本特點是以神異筆法來表達先民深沉的生命意識。道教向來關注生命,以壽命為天之「重寶」。所以希望死而復生,描寫生命的特異能量以及精神在超人類社會中的存在,這便成為道教志怪小說的重要內容。與佛教那種地獄世界的描述不同,道教志怪小說更多的是提供惹人喜愛的神仙樂園,奉道文人或者道士作家們試圖抹去生死之河的界限,他們以「寫實」的方法,試圖把生命從一種形態推向另一種更完美形態,於是神仙道人形象便成為先民關注生命的集體潛意識的藝術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