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志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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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志怪小说是根据道教思想立场记载神仙怪异事项及其影响的作品,它是中国传统志怪小说中的一个门类,也是道教小说中的一个分支。

“志怪”一词首出于《庄子.逍遥游》:“齐谐者,志怪者也。”后来,人们遂以“志怪”概称那些记载神仙鬼怪灵异故事的作品。从历史上看,神话系统、仙人传说、地理博物故事乃是志怪小说的三大源头。另外,原始巫教、阴阳五行学说对志怪小说的形成起著思想诱发的作用。这种种原因与后世道教存在著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道教志怪小说便在上古时期出现的《庄子》、《山海经》、《伋冢琐语》等作品中逐步孕育。汉代开始,谶纬故事流行,巫觋之风日盛,当时社会弥漫著求仙的“云烟”。故而,求仙成为此间小说创作的主题。各种以求仙为主题的怪异传闻纷纷问世。诸如《括地图》、《神异经》、《洞冥记》、《十洲记》以其远国异民、奇川异木的内容为以后道教志怪小说创作在建构仙乡系统时提供了参照和依据,道教志怪小说中的洞天福地奇异景观大抵以此为蓝本。魏晋时期中国文学具有很浓的神鬼灵异色彩,包容老庄哲学、玄学的道教精神成为魏晋数代文人的精神支柱。他们不厌其烦地在作品中表露追求神仙境界的人生理想;张华的《博物志》、郭璞的《玄中记》、曹丕的《列异传》、干宝的《搜神记》等中的许多篇章构成了颇为壮观的魏晋道教志怪小说的风貌。出于对神仙的追慕,那些与神仙有关的鬼怪灵异、远国异民、法术占卜故事往往成为作品的主要内容。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一书从时代背景、创作主体、创作动机及作品特点考察此时的小说,认为“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亦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认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这一论断是十分精辟的。无论从小说的数量,还是从其重要性来看,方士(后来成为道士)是此时最主要的作家之一。以《汉书.艺文志》所记载的小说为例,方士之书便占了三分之二以上。当时的许多作家往往兼具文人与奉道人士的双重身份,他们的创作目的主要是为宣道服务的。郭宪在《洞冥记》〈序〉中称该书之为“洞心于道教,使冥迹之奥,昭然显著。”干宝的《搜神记》〈序〉说该书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而王嘉的《拾遗记》则“多涉祯祥之书,博采神仙之事”。可见,汉魏晋时期的志怪小说的道教思想内容是相当丰富的。魏晋以后,小说的形式虽然主要是传奇,但志怪之体依然没有消失,记载道门怪异之事的作品争奇斗艳,从而构成了道教志怪小说的长廊。

道教志怪小说的基本特点是以神异笔法来表达先民深沉的生命意识。道教向来关注生命,以寿命为天之“重宝”。所以希望死而复生,描写生命的特异能量以及精神在超人类社会中的存在,这便成为道教志怪小说的重要内容。与佛教那种地狱世界的描述不同,道教志怪小说更多的是提供惹人喜爱的神仙乐园,奉道文人或者道士作家们试图抹去生死之河的界限,他们以“写实”的方法,试图把生命从一种形态推向另一种更完美形态,于是神仙道人形象便成为先民关注生命的集体潜意识的艺术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