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傳奇戲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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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傳奇戲曲是以神仙道人故事為題材、以傳奇為體式、用以表現修道升仙旨趣的戲曲作品。

界說

「傳奇」又稱「傳奇文」,本是小說的體裁之一,到了明清時期被改造成一種戲劇形式。孔子第六十四代孫孔尚任說:「傳奇雖小道,凡詩賦、詞曲、四六(指句式上四句、六句相對的駢文)小說家,無體不備。至於摹寫須眉,點染景物,乃兼畫苑矣。」孔尚任在此所說的「傳奇」是就戲曲或戲劇的意義上說的。在他看來,作為戲曲的「傳奇」乃兼容以往諸多表達形式。它承襲了《詩經》的「教化」與「警諭」之思想傳統,又具備《春秋》、《左傳》、《國語》、《史記》的史家筆法。雖然,傳奇的思想旨趣也是因時因地因人而異的,但其「警諭」的功用也是顯而易見的。

形式

從形式上看,傳奇戲曲乃是宋元南戲發展的一種結構,其結構大體與南戲相同,但更為緊湊、整齊,情節更富於變化,人物刻畫也更細致,其曲調、表演藝術、角色分行諸方面也比南戲有進一步的發展;同時,傳奇戲曲還吸收了元雜劇的因素,兼用一些北曲曲調,顯得豐富多彩。傳奇戲曲一般篇幅都較長,甚至有多至五、六十齣者,全本演出有的要兩三天才能終了。明清兩代,樂於傳奇戲曲創作的文人頗多,見於名錄者七百餘人,作品近兩千種,今見於各叢書中的傳奇戲曲演出本或節錄本、殘本尚有六百餘種。

題材

在明清兩代,眾多戲曲存本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以神仙道人故事為題材的,例如《邯鄲記》、《東方朔偷桃記》、《呂真人黃粱夢境記》、《茯苓仙傳奇》等數十種。另外,有為數不少的作品雖然不是專門演述神仙故事,但卻多雜有這方面內容,無論是婚戀題材、歷史題材還是公案題材,我們都可以看到不少神仙景觀的鋪排、道教法事活動的描寫,有些作品情節的推進往往有賴於神仙道人的「點撥」,這些現象都表現了道教思想對傳奇戲曲的影響。

內容

道教傳奇戲曲的基本內容主要有:

  1. 述大道,除惡怪,警悟世人。出於沿襲道法的需求,道教不僅要有場所的保證,而且還得不斷尋求後繼者。於是,「度化」有仙緣者成為道教活動的重要內容。像《邯鄲記》、《韓湘子九度文公升仙記》都以其夢幻般的情節來表現這個主題。
  2. 言世情,了公案,神仙顯聖。在傳奇戲曲中,更多的是以人情世態為內容,尤其是男女婚戀、公案紛爭最為常見。此類題材雖然在總體上「搬演」的是人間俗事,但在情節發展過程中往往也涉及道教神仙故事或描寫道人的某些具體活動,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道教思想旨趣。如《夢磊記》寫書生文景昭夢見神仙示以「磊」字,後來他的婚姻以及前途都與此「磊」字相關。這種作品實際上是以世俗題材來表現神仙的預見性和道教關於「天數」的理念。

藝術特色

道教傳奇戲曲的主要藝術特色是以幻想遐思的筆調來表現生死命運,作品往往將人間、天上與冥府的空間打通,讓主人公在這種「三相空間」中經歷生死的不同體驗,展現仙、人與鬼的複雜關係,從而使「生死」主題得到了多層次的表徵,這就使其作品具備了「怪誕」的審美情調。在戲劇意象的建構上,作品扣住神仙及其環境的特質,通過兩極的對比,達到了強調的藝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