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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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我自然,“自然”本为道教推崇的概念,也是道教徒为人处事、修炼求仙的一般原则。“遂我自然”一语则出自唐代道士司马承祯著作《天隐子》之中,意谓顺从人之自然本性。司马承祯 (647—735年)字子微,法号道隐,河内温(今河南温县)人,曾师事嵩山道士潘师正,得受上清经法及符箓、导引、服饵诸术。后隐居天台山玉霄峰,自号“天台白云子”。武则天亲降手敕,赞美其道行高操。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年)召入宫中,问阴阳术数与理国之事,其回答阴阳术数为“异端”,理国应当以“无为”为本;因所答颇合帝意,故得赐宝琴及霞帔。唐玄宗曾于开元九年(721年)迎其入宫,亲受上清经及法箓。开元十五年(727年),又召入宫,建造阳台观以供居住,并按其意在五岳各建真君祠。羽化之后,得追赠“银青光禄大夫”,谥称“贞一先生”。司马承祯著有《天隐子》,认为人之天赋中有神仙素质,只要修我灵气,勿为世俗所沦污,“遂我自然”,也即遂顺人的自然本性,勿为邪见所凝滞,就能修道成仙。他将修仙过程分为“五渐门”(斋戒、安处、存想、坐忘、神解),将修道分为“七阶次”(敬信、断缘、收心、简事、真观、泰定、得道),并认为“五渐门”与“七阶次”可以概括为“简缘”、“无欲”与“静心”三戒,只需勤修“三戒”,就能达到“与道冥一,万虑皆遗”的仙真境界。

参考文献

  1. 唐.司马承祯:《天隐子》,见《道藏》,第21册。
  2. 胡孚琛主编:《中华道教大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