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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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桃源”,道教掌故之一,典出《幽明录》。相传汉明帝永平五年(62年),剡县书生刘晨、阮肇一起到浙江天台山采谷皮,不知道如何回返。在山上度过十三天,他们采摘野桃充饥。下山以杯取水,看见溪流中飘浮著鲜美的芜青叶,又看见一盒胡麻饭顺流而下。两人凭接这些线索,判断说:看来这里离有人的地方应该不远了。于是,他们一起渡水,翻过一座山,看见两位女子,长得漂亮非常。她们叫出刘晨与阮肇的姓名,并且责怪二位郎君为甚么来得这样晚?刘晨、阮肇不知道女子为甚么得知他们的姓名,既感到惊讶,又十分欢喜。两位女子把刘、阮引到她们的住处,摆下酒宴相款待,就这样行酒作乐,度过了半年。忽然有一天,两位书生想念家乡,要求回返。两位女子恋恋不舍,把刘、阮两位书生送出山。刘、阮二人回家,他们的子孙已经繁衍到第七代了。到了晋太康八年(287年),两位书生目睹人世混浊,觉得人世还不如野外仙境来得富有人情味,于是又悄悄离开家乡,去寻找昔日的仙女。元代杂剧作家根据历史传说素材,演绎成《误入桃源》,作品将刘、阮所遇女子称作“桃源洞仙子”。故事表现了人世与仙境的时间差异,仙境才半年,而人世已经过了百馀年;另一方面,故事也寄托了古代知识分子对黑暗现实社会的不满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