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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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讨论 | 贡献2009年7月6日 (一) 10:55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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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人行善,必须讲清甚么是善,甚么是恶。

根本上说,要慈心于物,恕己及人。《抱朴子.内篇》说:“阅读各种道门戒律,没有不说凡是要求长生的,都必须积善立功,以慈爱之心对待万物,推己及人,仁爱及于昆虫,喜欢看到别人的吉祥,同情别人的痛苦,帮助解决别人的急难,救济别人的穷困,手不伤害生灵,口不诱劝挑起祸端,看到别人有收获就像自己收获一样,见到别人的过失就像自己的过失一样,不自以为尊贵,不自己赞美自己,不嫉妒胜过自己的,不拍马屁也不暗中算计别人,这样才算到上有德,受天赐福,所从事的一定成功,追求成仙才有希望。”[1]

这些原则中,最重要的是“慈心于物,恕己及人”。以慈爱之心对待万物,是爱护和同情的基础。恕,就是由此推彼,恕己及人,即将心比心,自己不想承受的,不要强加于别人,自己视作愉快的,也希望别人获得。这就是说,实行孔夫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

行善不拘细琐

做好事,都是功德,无论其大小;干坏事,都损阴功,也不论其大小。所以道书总教导说:不要因为恶行很小便去做,也不要因为善事太小便不去做。[2]善恶虽小,积累起来便会增多。而且,既然要做个好人,便不能只在某些时候做好事,其它场合则不做好事,甚至于干坏事。干好事和干坏事都会渐渐形成习惯,人的德性要长期修养才能完善,小者为之或不为,都会直接影响到德性的修养。

善行拟订成具体细则

善与恶,都是具体的。所以有必要厘订成具体的规范,成为人人一见就明白、并且可以依照它们操作的守则。这些守则中首先包括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热心态度。比如修桥补路,收葬无主尸骨,救济孤寡,等等,在道门的劝善书中都有明确规定。其次,提倡职业道德。

比如对商人有不短秤的要求,对农夫有不杀耕牛的劝告,读书人则有敬惜字纸的教训。不同职业活动环境、领域不同,所涉及的道德规范也不免有所区别。制定相关的道德诫条,让人知道即使在谋生时,也有所应守。再次,这些细则,要使人能够从身过做起,时时处处都有行善积德的机会。

阴骘文》要求人们点夜灯以照人行,造河船以济人渡;乃至于剪碍道之荆棘,除当涂之瓦石,正是体现这种为善不捐巨细,身边到处都有行善机会的意思。只有这样,才能都从身边做起,逐步养成行善的习惯。

善恶的标准随时代变化

善和恶,都有固定的标准,人们才能有所依据。不过这些标准并不是永远一成不变。道教信道。大道流行,亘古长在;时世变迁,纷纭不一。因时应变,是道家的一贯主张。这种变化,有几种不同情形。有的是善的名目仍在,但具体内容已发生变化。比如忠,历来是善之大者。古代家天下,忠君与爱国一致。然而孟子已经说得很明白,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主时代,忠的内涵主要在忠于人民,忠于国家。

又如,商业行为中,大斗进小斗出素来看作过失,现代商业中计量不一定或不限于用秤斗,但诚信不欺的原则却不会过时,道门反对轻秤小斗的守则,内容便应扩展到整个商业行为中的诚正公平。有的是某些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古代没有后世新增,那便应设立新的相应的守则。比如,古代没有吸毒之恶习恶行,今日则必须定下不准吸毒、藏毒、贩毒和劝人吸毒的规矩,将违反者视为恶之大者。相反,能助人戒毒则是善之一端。所以说,行善劝善,不必拘泥于书本上的具体的个别的语句,而要理解其本意,应时权变。

注释

  1. 《微旨》:“然览诸道戒,无不云欲求长生者,必欲积善立功,慈心于物,恕己及人,仁逮昆虫,乐人之吉,愍人之苦,济人之急,救人之穷,手不伤生,口不劝祸,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自贵,不自誉,不嫉妒胜己,不佞谄阴贼,如此乃为有德,受福于天,所作必成,求仙可冀。”
  2. “莫因恶小而为之,莫因善小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