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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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讨论 | 贡献2009年7月6日 (一) 10:55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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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人行善,必須講清甚麼是善,甚麼是惡。

根本上說,要慈心於物,恕己及人。《抱朴子.內篇》說:「閱讀各種道門戒律,沒有不說凡是要求長生的,都必須積善立功,以慈愛之心對待萬物,推己及人,仁愛及於昆蟲,喜歡看到別人的吉祥,同情別人的痛苦,幫助解決別人的急難,救濟別人的窮困,手不傷害生靈,口不誘勸挑起禍端,看到別人有收穫就像自己收穫一樣,見到別人的過失就像自己的過失一樣,不自以為尊貴,不自己讚美自己,不嫉妒勝過自己的,不拍馬屁也不暗中算計別人,這樣才算到上有德,受天賜福,所從事的一定成功,追求成仙才有希望。」[1]

這些原則中,最重要的是「慈心於物,恕己及人」。以慈愛之心對待萬物,是愛護和同情的基礎。恕,就是由此推彼,恕己及人,即將心比心,自己不想承受的,不要強加於別人,自己視作愉快的,也希望別人獲得。這就是說,實行孔夫子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欲立而立人」。

行善不拘細瑣

做好事,都是功德,無論其大小;幹壞事,都損陰功,也不論其大小。所以道書總教導說:不要因為惡行很小便去做,也不要因為善事太小便不去做。[2]善惡雖小,積累起來便會增多。而且,既然要做個好人,便不能只在某些時候做好事,其它場合則不做好事,甚至於幹壞事。幹好事和幹壞事都會漸漸形成習慣,人的德性要長期修養才能完善,小者為之或不為,都會直接影響到德性的修養。

善行擬訂成具體細則

善與惡,都是具體的。所以有必要釐訂成具體的規範,成為人人一見就明白、並且可以依照它們操作的守則。這些守則中首先包括對社會公益事業的熱心態度。比如修橋補路,收葬無主屍骨,救濟孤寡,等等,在道門的勸善書中都有明確規定。其次,提倡職業道德。

比如對商人有不短秤的要求,對農夫有不殺耕牛的勸告,讀書人則有敬惜字紙的教訓。不同職業活動環境、領域不同,所涉及的道德規範也不免有所區別。制定相關的道德誡條,讓人知道即使在謀生時,也有所應守。再次,這些細則,要使人能夠從身過做起,時時處處都有行善積德的機會。

陰騭文》要求人們點夜燈以照人行,造河船以濟人渡;乃至於剪礙道之荊棘,除當塗之瓦石,正是體現這種為善不捐巨細,身邊到處都有行善機會的意思。只有這樣,才能都從身邊做起,逐步養成行善的習慣。

善惡的標準隨時代變化

善和惡,都有固定的標準,人們才能有所依據。不過這些標準並不是永遠一成不變。道教信道。大道流行,亙古長在;時世變遷,紛紜不一。因時應變,是道家的一貫主張。這種變化,有幾種不同情形。有的是善的名目仍在,但具體內容已發生變化。比如忠,歷來是善之大者。古代家天下,忠君與愛國一致。然而孟子已經說得很明白,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民主時代,忠的內涵主要在忠於人民,忠於國家。

又如,商業行為中,大斗進小斗出素來看作過失,現代商業中計量不一定或不限於用秤斗,但誠信不欺的原則卻不會過時,道門反對輕秤小斗的守則,內容便應擴展到整個商業行為中的誠正公平。有的是某些社會行為、社會關係古代沒有後世新增,那便應設立新的相應的守則。比如,古代沒有吸毒之惡習惡行,今日則必須定下不準吸毒、藏毒、販毒和勸人吸毒的規矩,將違反者視為惡之大者。相反,能助人戒毒則是善之一端。所以說,行善勸善,不必拘泥於書本上的具體的個別的語句,而要理解其本意,應時權變。

註釋

  1. 《微旨》:「然覽諸道戒,無不云欲求長生者,必欲積善立功,慈心於物,恕己及人,仁逮昆蟲,樂人之吉,愍人之苦,濟人之急,救人之窮,手不傷生,口不勸禍,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不自貴,不自譽,不嫉妒勝己,不佞諂陰賊,如此乃為有德,受福於天,所作必成,求仙可冀。」
  2. 「莫因惡小而為之,莫因善小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