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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中國古代就以磬作為樂器。磬以石、玉或金屬為質,矩形,懸掛於架上,以木石擊之,能發出清脆的撞擊聲。《說文》稱,「磬,樂石也」。中國古代禮儀均須擊磬。《初學記》引《五經要義》云:「磬,立秋之樂也」。《周禮》的《春官》稱,「磬師掌教擊磬」孟子稱「金聲玉振」,形容奏樂時以鐘始,以磬終。早期道教儀禮比較簡單,並無擊磬的記載。魏晉南北朝以後,道教宮觀和科儀中開始用磬配合鐘行儀,形成鐘磬交鳴的莊嚴場面。《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始》稱,磬有六種質地,「一者玉,二者金,三者銀,四者銅,五者鐵,六者石。或兩角、四角,或九角、無角,若狀若鉤,並題所識,永為供養。凡鐘磬,皆須作虛懸之」。今道教宮觀和儀壇上,已經用缽盂狀銅質磬代替矩形懸掛用石玉質磬,並且有體積較小的碗狀銅磬,稱碗磬;還有附在木柄頂端的,可以持之以行走的手磬,或稱引磬。

作用

道教宮觀和科儀中用磬的作用有二。一是為了感動神靈,溝通人神;二是為了警戒人眾,「節度威儀,容止所要」。《洞玄靈寶道學科儀》雲,「治舍左前台上,有懸鐘磬,依時鳴之,非唯警戒人眾,亦乃感動群神」。南宋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二十稱,「壇場將肅,鐘磬交鳴。韻奏鈞天,仿彿神遊於帝所;高音梵唱,依稀境類於玄都」。王契真的《上清靈寶大法》也稱,「鐘之形,上圓而勢俯,其聲清遠,其頂蟠龍,其從金鐘,曰陽。磬之形,下圓而勢仰,其聲重濁,其座虎伏,其從磬,曰陰」。因此鐘磬和鳴,猶陰陽交和,能召十方陽德之靈,能集九地陰冥之宰,普臨法會,共證齋功。宋元以後,道教對宮觀和科儀中用磬的時間和程式,還有許多規定。南宋呂太古道門通教必用集》卷六稱:科儀中「欲令群官整肅,儀軌森然」,必須先鳴擊磬,等眾人齊聚後才升壇。今道教壇場多用缽盂狀銅磬,已很少見到矩形石磬。

參考資料

  1. 《周禮》
  2. 《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始》
  3. 《上清靈寶大法》
  4.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
  5. 呂太古:《道門通教必用集》,見《道藏》第32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