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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道藏冊數=8
}}
''' 玄都律文 ''',早期[[天師道]]重要戒律之一,約出於南北朝後期,疑即北周武帝時京師玄都館道士編集。原書卷數不詳,北宋《崇文總目》著錄《玄都律編》八卷;南宋《秘目》著錄《玄都律》十五卷;《通志‧藝文略》著錄《玄都律》二十五卷。今《[[正統道藏]]》本僅存一卷,收入洞真部戒律類。殘本輯錄道教戒律,分為六品,即 *〈 虛無善惡律 》、《 *〈 戒頌律 》、《 *〈 百藥律 》、《 *〈 百病律 》、《 *〈 制度律 》、《 *〈 章表律 》。 律文主要宣揚善惡報應觀念,勸導道教信徒遵守道門律例,行善濟世,去除惡行。書中所謂「百病百藥」,非指一般疾病藥物,而是指道德行為之病(如好色無德、見物欲得等),以及救治之法(如恬淡無慾、好生惡殺、不多聚財等)。又宣稱人有善行則天降福佑,後世為神仙真人;人有惡行則天降災病,後世沒為奴婢。凡違律者,上天皆罰減其壽算。據《[[三洞珠囊]]》、《[[要修科儀戒律抄]]》等唐宋道書引文,《[[玄都律]]》原本至少應有二十品,包括 三會律 開闢律 職治律 上章律 立身行道律 入治律 等等。二書所引律文近百條,多不見於今《 正統 道藏》本。
==參考資料==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84
[[Category: 洞神部戒律類]][[Category: 南北朝道教經典]][[Category: 天師道]]
[[en: Penal Code of the Mysterious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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