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印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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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印是道教斋醮科仪中常用法器的一种。

由来

中国古代很早就开始使用印。《释名》称,“印,信也,所以封物以为验也。亦言因也,封物相因付也”。印信当是验付的一种标记。古时,印信还有等级规定。战国时,君王之印信称为玺,臣下的称为印。《汉旧仪》称,诸侯王印,黄金橐驼钮,文曰玺;列侯,黄金印龟钮,文曰印;丞相、将军,黄金印龟钮,文曰章;中二千石,银印龟钮,文曰章;千石、六百石、四百石,铜印鼻钮,文曰印。宋以后,印又有金印、镀金印、银印等区别。晋傅玄有《印铭》称,印能“作信万国,取象晷度,是铭是刻,文明慎密”。早期道教之一的五斗米道区分巴蜀为二十四治时,相传祖天师张陵就使用“阳平治都功印”,其功用相当于衙门公章。斋醮科仪中使用印信大约是从南北朝开始的。随著科仪名目的繁衍,印信的品类和内容也逐步增多。明代《上清灵宝济度大成金书》的“灵宝印令品”就收有科仪常用印信四十六种,如“灵宝大法师印”,“灵宝玄坛印”等等。

作用

道教科仪用法印,有二种作用。一是为洞达杳冥,南宋金允中《上清灵宝大法》称,“隆古盛时,人鬼各安其所,阴阳不杂其伦,故道之用,唯见于修真炼本,以致轻举飞升。中古以降,慢真日益,正道日晦,邪伪交驰,上下返覆,于是出法以救其弊,表章以达其忱,付降印篆以为信志。故用印之义近同世俗,亦道运因时损益者也”。例如,“灵宝大法师印”就在建坛前,在科仪所用一行文书上加盖,以使文书上达天界,下通幽冥。南宋金允中《上清灵宝大法》称通章印用“以此印通诚祖师也”。神虎总印,“七玉女之名也,用以印招魂幡而已”。二是为修道人检束身心,《无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称,“行法以印,因以检束身心。后世无知,故心劳力屈。盖古人印心,今人印木,立之法印,以统法职,庶执印而有所皈依,下印而有所属隶”。“未悟之前,须假木印;既悟之后,惟在心印。故曰:天有印,则三光皎然;人有印,则神室清明”。

参考资料

  1. 《释名》
  2. 《上清灵宝大法》
  3. 《上清灵宝济度大成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