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道教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Chishing.lee讨论 | 贡献2015年12月15日 (二) 13:25的版本 →‎明代統治者的態度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道教历史
东汉道教
两晋南北朝道教
隋唐五代道教
宋元道教
明清道教
民国道教
当代道教

明代道教

明代道教可划分为前后两段,即以明世宗为界。世宗之前,道教尚能得到统治者扶持,在上层社会有一定地位,特别是在明世宗时,受到尊崇,道教一度兴盛(主要是正一道)。世宗之后,道教与统治者的关系日渐疏远,社会地位下沉,加之自身不能作调适更新等原因,道教在组织规模、教理教义等方面走向衰微。

明代统治者的态度

明太祖朱元璋立国后,制定了以儒教为主、三教并用的政策。他运用道教来证明其君权神授,并对正一道优礼扶持。明成祖朱棣继续尊崇正一道,尤其崇奉真武神,大建武当山宫观,使武当道教兴旺起来。明代皇帝中最为崇道的当数世宗,可与唐玄宗、宋徽宗媲美。他喜爱道教斋醮,尤爱建醮时所奏的青词,甚至以此提拔官员,出现所谓青词宰相,如有名的奸相严嵩即以青词起家,终至进入内阁。世宗又宠信道士,对龙虎山上清宫道士邵元节优礼有加,封为真人,领道教事。对邵元节推荐的道士陶仲文更授以“神霄保国宣教高士”,领道教事,并特授少保、礼部尚书,加少傅,尊之为师。世宗还迷信道教方药和各种方术,希望以此求长生,并对进方药方术者封官赏赐。继世宗之后的穆宗,对道教予以抑制,革去正一真人名号,夺其印,改为上清观提点。到神宗时,又恢复正一真人名号,但天师地位已远不如前。明世宗之后,统治者对道教的崇奉日渐降温。

道教管理机构

明王朝在尊崇道教的同时,也加强了对道教的管理,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机构,以强化对道教的约束。明洪武元年(1368年)立玄教院,洪武十五年(1382年)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改置道录司,掌天下道教。道录司设左右正一、演法、至灵、玄义等官各二人,其中正一官品最高,为正六品,显示出明室对正一道的器重。地方上则设道纪司、道正司、道会司管理道教。这些机构的官员都由道行高洁、精通经戒的道士担任,负责检束道士行为,核实道观和道士名数,道士申请度牒(道士身份证)等工作。管理机构的健全,使道教的发展处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下。

全真与正一的不平衡发展

在明朝政府尊崇和控制下的道教,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正一道受到重视,其政治地位高于全真道。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全真道修身养性,独为自己,正一道益人伦,厚风俗,对于稳定社会“其功大矣”。由于这样的认识,统治者更注重扶植正一道,正一道因此而较全真道兴旺。第四十二代天师张正常以预告朱元璋“天运有归”后被命掌天下道教事,由道教一派的首领升格为掌管整个道教。第四十三代天师张宇初继领道教事,授“正一嗣教道合无为阐祖光范真人”,并诏命编修道教书。宇初博学能文,著书较多,所撰《道门十规》针对当时道教积弊,提出清整之方;所著《岘泉集》讲论天人之学以及老子之学与内丹道的关系,将内丹与符箓统一起来。此后历代天师都领道教事,地位甚高,除此之外,很多正一派道士受明室尊崇封赐,如刘渊然、邵元节、陶仲文等。明中叶以后,正一道由于道流素质低、对教理教制无建树等自身因素,加之统治者的疏远,在上层社会的地位日渐衰落,社会影响也减弱,组织发展停滞。

全真道因与元室关系密切,加上明室起自南方,器重正一道的社会功用,故在明代主要活动于民间。明初全真道士最著名的是张三丰,关于他的传说民间流传很多,明太祖、成祖都曾多次派人寻访不得。以后英宗封之为“通微显化真人”,宪宗封“韬光尚志真仙”,世宗加封为“清虚元妙真君”。明代武当山全真道较引人注目,成为全真道以后发展的基地之一,如清代四川青城山的全真道龙门支派碧洞宗即由武当山传来。除张三丰外,明代全真道很少有影响的高道,受明室封赐者更少,与正一道士的显贵形成对照。政治上的失意,使全真道士更能集中精力拓展内丹学,创立了新的学派如东派,出现了博采众家之说的内丹学著作《性命圭旨》。明代全真道表面上沉寂,实际上却在民间活动,积累能量,为清代全真龙门派的中兴打下了基础。

清代道教

清代统治者的态度

清代统治者对道教缺乏信仰和了解,为笼络汉人,政治上也利用道教,但由于当时道教和民间秘密宗教、秘密会社的关系密切,故对道教严加防范,以防其“蛊惑愚众”。顺治要求正一道“不得惑乱愚民”,对全真道在北京的阐教活动予以支持。康熙认为长生久视于世道无补,求方药是愚蠢的,对正一道首领照例行封赐。雍正提倡三教各有所长,缺一不可,故对道教的功用也给予肯定,优礼天师后嗣及龙虎山道士娄近垣

从乾隆起,清廷对道教活动的限制日趋严格,道教的地位不断下降,组织发展基本停滞,教理教义毫无创新。乾隆将正一道的组织发展限制在龙虎山,禁止到其他地方传道授箓,又将正一真人的品秩由二品降至五品,道光时更下令停止正一真人上京朝觐,正一道与统治者的关系被隔绝。但正一道在民间,其活动还在进行,对民众生活的影响还是有的,并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中传播。

全真道的中兴

全真道在明代默默无闻,入清以后,全真龙门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为中兴本派进行了大量活动,使龙门派实力增加,出现中兴气象。王常月的阐教活动,不仅发展了为数不少的教徒,而且争取到了清室的庇佑和支持,并进一步扩大了全真道传播的地域范围,使龙门派扩展到南方,江浙、武当、四川都有龙门弟子的身影。

王常月以强化戒律来规范道徒行为,使之合乎统治者要求,又将内丹修炼与戒律结合起来,要徒众明心见性,以心性持戒,自觉守持戒律,从而“戒行精严”。经王常月中兴的全真龙门派,既符合清廷口味,又给一些明遗民提供了精神安抚,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王常月之后,全真龙门派进一步发展,在南北等广阔地域传播。在江浙,龙门弟子日益增多,又相继分衍出一些龙门支派,一派兴盛之景。许多文化素养较高的士大夫加入教门,成为中兴龙门的骨干,有些道士如龙门派第十一代宗师闵一得著述甚多,对道教思想作了阐发。江浙地区龙门派在发展中又逐渐与正一道相融合,透入到世俗日常生活中。在江西南昌西山,净明道的祖庭,龙门派支系也在传衍。在湖北武当山,龙门派的传播更为盛大,学道者百馀人,其中一些后来又先后去河南、山西、四川、陕西等地传衍龙门派。直到今日,全真龙门派仍是道教中势力较大的一派。

可以说,明清两代正一道和全真道的地位角色正好作了个转换,明代正一道较活跃,比较受统治者器重,到了清代则是全真道较兴旺,较受统治者青睐。而总的说来,道教在官方的地位走下坡路,在民间和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则仍在传衍,伴随著华人向海外的移民,台港及东南亚都能发现道教的踪迹。

道教走向民间

一般认为,道教历史走到明清这一步,已成强弩之末,特别是明中叶以后,道教已衰微。实际上,这是道教从组织上、教理教义上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在这些方面的确没有新的建树和发展,很不景气。然而,道教对社会生活的渗透力,与民情风俗的结合,似乎却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这从明清乃至民国的小说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起自民间的道教,此时又出现一个回归民间的过程,这从其与明清民间秘密宗教的关系中可以透视到。

道教从产生之初便是种民间宗教,以后发生分化,其主体经改造成为官方宗教,但仍有一部分道士和道派活跃于社会底层,表现为民间宗教的形式,如南北朝以“李弘”名义组织的起义。到宋元时,道教与民间秘密宗教仍有关系,如明教即是摩尼教传入中国后与道教结合发展而成的秘密宗教,尊太平道张角为教主,宋代方腊起义曾加以利用。进入明清时代,道教在组织、教理上日趋衰落,新的民间秘密宗教兴起,便大量吸取道教的内容与形式以充实自己,而道教的很大一部分也趋于民间宗教化。明清两代北方广为流传的红阳教即与道教有密切关系。清代红阳教的许多经卷,曾由道教宫观刊刻印刷,道士对这些经卷不仅妥善保管,而且在官方追查时将其秘密转移。红阳教全名是“混元红阳教”,其“混元”二字即取材于道教教义,道教祖师老子曾被宋真宗封为“混元上德皇帝”。红阳教所推尊的最高神“混元老祖”也与道教有关,其所供奉的神当中就有三清、玉皇、真武、全真、清微等道教神仙,所奉经典中也有道教经典。红阳教注重建坛诵经,善于作斋醮,其经卷多为供斋醮用的经忏,这些都受到道教影响。明清时代的黄天教也深受道教影响,是个以外佛内道为特征的民间宗教。黄天教早期经书中贯穿一条修炼内丹长生的主线,这正是对宋元道教内丹道修炼宗旨的继承。明代统治者以正一道为正宗,全真道失势,一部分便转向下层社会,与民间宗教合流。黄天教吸取了全真道的部分教义,也讲究性命双修,并以兼修性命作为结丹出神的条件。全真道三教合一的思想对黄天教也有很大影响。可见,明清时道教与民间秘密宗教有许多内在的联系,道教底层的一部分或某些道派的一部分在不同程度上民间宗教化了。道教的衰落具体地表现为在上层社会的衰落,士大夫信仰道教者极少,道教自身的文化素质下降,高道凤毛麟角,这样一来,道教在下层民众中默默无闻的流传,融进民情风俗,给人衰落不振的印象。

回归民间的道教,与百姓的日用生活更趋紧密,尤其在农村,不少习俗与道教有关。明清的岁时节令也多与道教相关,从清人《帝京岁时纪胜》、《燕京岁时记》等著作中,可以看到北京地区的岁时节令和风土习俗出自道教信仰。比如农历正月十九的燕九节,即为纪念长春真人丘处机的节令,这一天,北京居民云集白云观,希望与丘神仙相会。又如农历二月十五太上老君圣诞日,禁止屠割,各道观立坛设醮,开讲《道德经》等等。都表明道教在一般百姓生活中有较强的活力,道教的一些仪式成为民众的日常活动。上述清人著作记述的虽是北京地区情况,但举一反三,从中可窥全国的面貌,看见道教对民众社会生活的影响。

从明清道教与民间秘密宗教的关系和渗透民情风俗这两方面的情况看,不能笼统地讲道教衰落了,而应作具体分析,说明道教在社会上层与下层的不同发展趋势。

参考资料

  1. 任继愈主编:《中国道教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第十六至十九章
  2. 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1995),第三卷第十章、第四卷第十一章。
  3. 牟锺鉴等:《道教通论--兼论道家学说》(济南:齐鲁书社,1991),中编,第551至582页,
  4. 李养正:《道教概说》(北京:中华书局,1989),页18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