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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天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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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天明鬼,“敬天”、“明鬼”是先秦时期墨子提出的思想。这里所谓“敬天”的“天”,指“天帝”或“上帝”,乃是先秦时期中国古人所认为的宇宙万物之主宰。所谓“明鬼”,则是辩说鬼神有无。墨子名翟,宋人,是墨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墨子》一书,则是墨家学派学说的总汇。《墨子》中的〈天志〉篇系统地提出了“敬天”的理论,而其中的〈明鬼〉篇则阐述了墨家关于鬼神有无的看法。今本《墨子‧天志上》提出三代圣王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欲以天之为政于天子”,即宣扬天子的权力是上天赋予的,因此都注重祭祀上帝鬼神,敬天而希望求得天神福佑。今本《墨子‧明鬼下》提出鬼神能赏贤而罚暴的告诫,认为对于人们的淫暴、寇乱、盗贼等行为,“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必胜之”。如果人们懂得畏惧上天的诛罚,则可以达到天下大治的局面。墨子主张“尊天”、“明鬼”,认为“天”是万物的基准,是有意志的,全知全能的。万物与人皆受治于“天”,“天”又视人类的善恶而予以赏罚。人君受“天”之命而行,故行政必须合天意,故“天”为道德、政治之渊源。墨子又以为:天下之乱,由于人民疑于鬼神之真实,疑于鬼神赏罚之力;假若人能信鬼神之力,则人将勉于善而惩于恶。

参考文献

  1. 清‧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闲诂》(北京:中华书局,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