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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来

宫观清规指的是各道教宫观根据戒律思想和条文,针对本宫观具体情况制订的条文。宫观清规规定了对本宫观住观道士违犯戒律而进行惩处的手段、方法和轻重程度。道教宫观原来并无制订清规的。而现存的道教宫观清规主要由全真派大宫观制订出来。

现存主要宫观清规

现存的历史上的道教主要宫观的清规是,清代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陕西张良庙的清规和清代咸丰六年(1856年)北京白云观的“清规榜”。这两份清规都是《道藏》中《全真清规》的《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的衍生和发展,只是所作的各种处罚规定更加具体和明确。其处罚的方式、方法和轻重标准也更加多样和区分细致。北京白云观的《清规榜》除了有《全真清规》中规定的罚出、罚斋、罚香、罚油、罚茶和罚拜以外,还增加了迁单、头顶清规,乃至火化示众的严厉措施,称“违犯国法,奸盗邪淫,坏教败宗,顶清规,火化示众”。张良庙的《清规榜》则还有炙断眉毛、摘去衣领、打扁拐等当地流行的处罚方式,称“违犯国法,奸盗淫杀,玷辱道风者,按清规重责四十,炙断眉毛逐出”。当代道教宫观在健全管理制度中,大部分亦已恢复了宫观清规,但是,其形式和内容均已采用当今道众习惯的公约的形式,并在正式实行前,经过全道观道士民主讨论和通过。

参考资料

  1. 《古书隐楼藏书》。
  2. 《全真清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