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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道藏冊數=3
}}
'''《太上洞玄靈寶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經》''', 道教古《[[ 靈寶經]] 之一,約成書於東晉末南朝初。[[陸修靜]]《[[靈寶經目]]》已著錄。原書一卷,今《[[正統道藏]]》本分作兩卷,收入洞玄部戒律類。上卷載[[元始天尊]]為[[太上道君]]所說戒律五種,即「十善因緣上戒之律」、「十四戒持身之品」,以及「上品十戒」、「滅罪根十惡戒」、「十二可從戒」等。其中後三種又合稱為「元始智慧三品之律」。十四戒持身品宣揚儒家忠孝慈仁等宗法倫理,上品十戒規定不得嫉妒、飲酒、邪淫,不可棄薄老病貧賤、誹謗善人、積財不施、殺生祀神、臆論經典、背師恩義。此兩項戒律對後世道教有重要影響。下卷內容主要講述三世因緣,罪福報應。勸導眾生修道奉戒,謝罪首過,解脫前世惡緣,以求來生富貴福報。篇末載《太上智慧長樂頌》、《太上智慧苦神頌》二首,贊諸天福堂之樂,哀九幽地獄之苦。
==參考資料==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260。
[[Category: 洞玄部戒律類]][[Category:南北朝道教經典]][[Category:靈寶派]]
[[en: Lingbao Scripture the Supreme Great Rules of Wisdom Concerning the Roots of Gui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