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毒之法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外丹
外丹規儀
丹房鼎器
外丹操作
用火禁忌
外丹術語
金丹黃白術 六一泥
太一天宮 進退抽添
出毒之法 龍芽丹道

「出毒之法」,道教外丹燒煉術語。

在煉丹過程中,會形成「火毒」與「金毒」,都必須加以排除,其「丹」才能使用,否則服食就會中毒。火毒的破壞性在於它能夠導致服食者口鼻生瘡,面部像被火燒焦一樣;至於「金毒」,其破壞作用更大,服食者將昏迷癱瘓乃至死亡。所以,道教煉丹家相當重視排毒工作。

根據《還丹眾仙論》等書的記載,排除火毒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藥排法」,也就是通過某些藥物的作用,逼迫火毒排除,具體而言就是取五加皮、地榆、餘甘子各一斤,硝石、甘草各四兩,搗之為末,和丹、以水同煮,添水的時候應該以旋轉方式進行,煮七日七夜;取出之後,再入寒泉中一個月,取出之後,然後再入牛乳中一日,又裝入瓶中,以重湯煮十七日,取出。等待乾了,就細研之,以棗肉製作成丸。再有一法就是「自然透析法」,即把煉就的丹埋進地中一年,然後取出;又懸於井中一年,再取出,以水浸泡一年,又取出在地中埋一年,直到金丹不發霞光為止,然後以甘露汁和丹,製作成丸,放入盒子中,進火燠養,抽添達七日,火毒就能夠排除。至於排金毒,乃是以五兩玄明粉和三升之水浸泡,並且需掌握在九轉火候時機。關於這一點,《陰陽九轉成紫金點化還丹訣》有具體陳述,可資了解。

參考資料

  1. 《還丹眾仙論》
  2. 《陰陽九轉成紫金點化還丹訣》
  3. 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第13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