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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

全真派指的是金代初年由王重阳创立的道教新宗派,与元代大德年间形成的正一派同称为道教的两大教派。

王重阳创立的全真派,针对宋末天师道出现的种种弊端,借鉴佛教的思想和制度,提出三教合一的宗旨,提倡苦己利人,主张以内丹修炼为手段,达到修真成仙的目的。王重阳创教之初,就对全真派的立教原则作了阐述,有《重阳立教十五论》传世,其中对全真道士的信仰生活和行为准则作了全面的规定。王重阳的几名弟子,如马丹阳有“十劝”语录,劝勉门人的行为举止;丘处机仿照佛教的三戒之制,立“三坛大戒”。元明之际,全真派有较大的发展,创建了一系列全真道观。随著道派和道观的增多,全真派参照佛教寺庙的管理,制订了《全真清规》。清代全真派高道王常月在主持北京白云观期间,按照丘处机制订的“三坛大戒”制度,在白云观开坛传戒,广度弟子,于是全真龙门派大振,而龙门派的传戒制度也一直施行至今。

《重阳立教十五论》的戒律内容

《重阳立教十五论》中有关全真道士修持生活的内容,包括住庵、云游、学书、合药、盖造、合道伴等等。规定道士所住茅庵草舍,不得大殿高堂和雕梁峻宇,只要“身有依倚,心渐得安,气神和畅”即可。至于学书,则反对“寻文而乱目”,“只欲记多念广,人前谈说夸才俊”。对于交友,则“不可顺人情,不可取相貌”等等。《重阳立教十五论》中的戒律内容既反映了王重阳从严治教的思想,也为全真教派的戒律奠定了基础。

《全真清规》的内容

明代正统《道藏》中收有出于元明之际的《全真清规》。原题作元朝全真道士通玄子陆道和编集。《全真清规》一书共十二篇,包括有礼仪、杂文和规戒等。其中《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十条,规定道士如犯过失,要按照轻重,分别给予“迁出”、“罚出”、“罚斋”、“罚香”、“罚油”、“罚茶”、“罚拜”等处罚。《长春真人规榜》则列举丘处机所定的教规,规定不可贪求、不起嗔心,不泥于声色等等。

“三堂大戒”的内容

三堂大戒,又称三坛大戒,指的是由“初真戒”、“中极戒”、“天仙大戒”组成对全真教派的传授戒法。据全真龙门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的《钵鉴》称,三坛大戒源自全真龙门派祖师丘处机。丘处机按照佛教的沙弥戒、比丘戒和菩萨戒的三戒制度,制订了全真教派的传授戒法。不过只是单传秘授。王常月主持北京白云观时,改变了丘处机的做法,创立戒坛,公开传授,自顺治十三年(1656年)起,广收弟子,登坛说戒,度弟子千馀人。一时全真龙门派之声威大振当时受戒道士需经过一百天的戒期,因此,三堂大戒又称“百日圆满三坛大戒”。辛亥革命以后,道教全真教派的传戒由于种种原因而停止。1989年11月12日北京白云观重开戒坛,全真教派恢复了停止有半个世纪的传戒活动。

参考资料

  1. 《重阳立教十五论》。
  2. 《三坛圆满大戒略说》。
  3. 《钵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