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宫观

来自道教文化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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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宫观中国道教协会拟定,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21处宫观。

缘起

1981年10月6日至11日,中国道教协会在北京召开第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与会人士在会议上反映了道教徒及信众迫切要求道教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在会议最后一天,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代局长乔连升应邀讲话,提议“全国有哪些道教宫观需要恢复开放,你们可以讨论一下,开一个名单,提交政府统一考虑”[1]。会后,中国道教协会向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提出了《拟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全国重点宫观名单》(计21处宫观)。1982年10月21日至27日,中国道教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乔连升表示:“我们同中央有关负责同志一起,研究了作为全国重点宫观的名单二十一处,取得了很好的结果。这些宫观,将在各地有关部门共同具体协商后,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行政领导下,由道教徒自己管理”[2]不久,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了中国道教协会上报的《全国重点宫观名单》。1983年,国务院正式发报了《关于确定汉族地区佛道教全国重点寺观的报告》(1983年60号文件),确认了21处全国重点宫观。

全国重点宫观名单

全国重点宫观21处为

  1. 北京白云观
  2. 沈阳太清宫
  3. 千山无量观
  4. 茅山道院(主要为元符万寿宫与九霄万福宫)
  5. 抱朴道院
  6. 龙虎山天师府
  7. 崂山太清宫
  8. 泰山碧霞祠
  9. 嵩山中岳庙
  10. 武汉长春观
  11. 武当山紫霄宫
  12. 武当山太和宫
  13. 罗浮山冲虚古观
  14. 成都青羊宫
  15. 青城山常道观(包括天师洞)
  16. 青城山祖师殿
  17. 西安八仙宫
  18. 终南山楼观台
  19. 华山玉泉道院
  20. 华山镇岳宫
  21. 华山东道院

注释

  1. 1981年《道协会刊》第8期。
  2. 1982年《道协会刊》第10期。

参考资料

  1. 李养正:《当代中国道教(1949-1992)》(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页20至21。